蕭崢陳虹 作品

第466章 嚴肅查處

 公安和檢察院一直拿不到領導幹部在其中受-賄的關鍵證據,但是這個案子卻不能再拖了,因為涉及到非法融資的資金處置問題。

 市公安局已經向社會公眾公佈了最近查處了一起特大非法集資案,涉及資金11個多億元,其中差不多有8個多億,已經被主謀揮霍一空,市政府專門成立了非法集資處置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在市公安局辦公。

 自從這一消息發佈,那些投了“炮子”錢的小老闆、市民和機關事業人員,把電話都打爆了。現在,大家最關心的是,能不能拿回錢來?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有8個億已經揮霍掉了。有些人就想要讓政府來背鍋,提出政府沒有監管好,縱容非法分子欺騙群眾,因而要政府賠償。有的人挑頭,帶著上百人來圍困市公安局。

 對此,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兩位組長肖靜宇、戴科在研究時,已經充分考慮到,他們明確了“先禮後兵、先教後誅”的辦法,所以圍在市公安局的人員,被請進了裡面,由相關分管領導說明了三點:一是他們通過“放炮子”收取一倍的高額利息,本身也是違法行為,大家是知法犯法,現在暫且不追究責任已經是放了大家一馬;二是那8個億是莊主等非法集資犯罪分子揮霍的,不是政府讓大家造成的損失,沒有道理讓政府來埋單,但是政府會幫助群眾盡力挽回損失;三是圍困市公安局,也是違法行為,可以直接拘留,情節嚴重,可以判刑,請大家慎重。

 事情說明清楚,大部分人認為市公安局的解釋有理有據,不敢再摻和了。但是起初的挑頭者,還想冒險挑戰一下政府的底線,繼續挑唆大家要向政府要賠償。市公安局毫不遲疑,按照領導的部署,抓了11個人,一下子就把這股挑頭的風給打壓了下去。隨大流來的人,就只想快點從市公安局逃出去,大部分家裡都是有老有小的,要是自己被拘留,家裡的正常生活都難以保障。

 就這樣,有些人想要鬧事的苗頭就被扼殺在萌芽狀態,為後續有序處置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肖靜宇和戴科一同來到了宏市長的辦公室,彙報了此次處置大批群眾圍困市公安局的情況。宏市長聽了他們的處置過程,大為讚賞:“你們預判準確、處置果斷、效果明顯,我很滿意。希望你們在下一步的處置工作中,也能延續這樣的方式方法,把非法集資案妥善處置到位。”

 肖靜宇道:“我們一定會按照宏市長的要求,繼續做好相關工作。當前,按照我們掌握的證據,已經足夠對莊主、黃興建、周華等人定罪判刑,所以希望能由檢察院儘早提起公訴,同時加快違法資金的處置,指定剩餘3個多億非法資金的歸還工作。”

 市公安局長戴科也道:“我同意肖市長的意見。這些非法資金儘快歸還給群眾,就越能體現我們的辦事效率,群眾拿回了一部分的資金,也更容易平息內心的焦慮。”

 宏市長道:“好,就按照你們的方案來。此外,這個事情我要提交市委常委會討論,也算是向市委有個彙報,也通過各位常委讓大家對非法融資問題引起重視,以後避免再出現類似的問題。”肖靜宇道:“這樣最好。”

 由於省委熊旗書記也對鏡州的非法融資問題做了批示,要求妥善處理。為此,譚震也沒有阻止這個議題上會。目前,涉及領導幹部的相關證據都已經被銷燬,對譚震及其他的那波人已經構不成威脅了,譚震也希望能儘快將這個事情做個了結。

 在會議上,肖靜宇作為非法融資領導小組組長,將處置情況和後續工作都做了彙報。譚震在會議上就貫徹落實省委熊書記關於此事的批示提了要求,其他領導也都表了態,認為非法融資的行為,破壞正常經濟秩序、損害老百姓的經濟利益,影響極其惡劣,必須嚴厲打擊,並完善監管制度,避免這類案件再度發生。對已經拘捕的犯罪嫌疑人,檢法要按照法律規定,儘早提起公訴,儘快阻止審理,形成社會震懾!

 關於查處到的違法資金處置問題,也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其中,市紀委書記高成漢提出了一點:“我認為要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先群眾再幹部’的原則,先要穩定民心,否則幹部靠關係更容易把那部分資金弄回去。按照目前的情況看,剩餘的資金佔所有資金的四分之一左右,老百姓先拿,剩餘的幹部才能拿回去,每個幹部拿回的資金,絕對不可以超過本金的四分之一。二是幹部已經賺取的利息,執行沒收原則。這些利息是非法所得,幹部都是吃國家飯的,怎麼可以拿高利貸的錢,誰要想留下那些利息,就把鐵飯碗交出來。沒收的利息再轉移給普通百姓,彌補損失。”

 高成漢的這“兩個原則”入情入理,宏市長首先表示了贊同,其他有些人想要維護幹部利益的,卻也沒有辦法反駁,便都原則同意了。

 常委會上的處置意見定下後,便開始貫徹執行。

 檢察部門就提起了公訴,對莊主、黃興建等人的司法處置啟動了。在看守所裡,黃興建還在盼著譚震、孔田有、王春華和姚倍祥等人來搭救他和莊主,可遲遲沒有動靜。黃興建開始懷疑起來,錢新海是不是擺了他一道?但是,他讓錢新海發了那樣的毒誓,難道他一點都不當一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