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率以正 作品
第140章 不識趣的帝王(第2頁)
對上李世民的視線,程咬金眨巴了一下眼睛,繼續埋頭乾飯。
李世民也不再糾結肉到底是什麼肉,想了想,問道:“李小子,你府上可曾備了米飯?”
李讓一愣,頓時露出一副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神色。
堅定的答道:“有!”
“給朕來一碗。”
只能說李世民不愧是李世民,這麼快就蓋特到了鹿肉的正確吃法。
大唐北方主要還是以麵食為主,面片啊湯餅啊糊糊啊還有各種點心之類的。
米飯屬於小眾主食,只在江南一帶流行。
但小炒黃牛肉這種菜餚,還真就要配著米飯才吃得出滋味。
小炒肉,回鍋肉,麻婆豆腐,肉末茄子,堪稱下飯神菜。
宮人很快端上來兩碗米飯,李讓和李世民不約而同的將肉倒進米飯裡拌著,開始往嘴裡刨。
兩人幾乎同時開始刨米飯,同時放下碗,又同時打了個飽嗝。
放下筷子,兩人相視一笑,驟然覺得關係親近了不少。
而正廳之中同樣如此。
大多數人風捲殘雲一般吃菜,反倒是李讓特意高價從西市買回來的三勒漿備受冷落。
就算偶爾飲一口,也是用來解膩。
這要是放在別家宴會上,絕對是不可能出現的情況。
李讓打破了宴席上的菜只是用來看的這個魔咒,成功將大唐所有的高官顯貴帶偏,讓他們化身吃貨。
這就是美食的力量。
吃飽了肚子,李讓倒了一杯酒,慢條斯理的喝著,順便和李世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
正廳之中,此起彼伏的打嗝聲不絕於耳。
很難想象,對於這些每天飲食都會有專人把控的權貴來說,竟然也會有吃撐的一天。
果然,口腹之慾是每個人都難以逃離的桎梏。
程咬金吃飽了肚子,用案几上配備的牙籤剔著牙,大聲說道:“這是俺老程第一次覺得菜比酒香,今日才發現,俺老程以前吃的那就是豬食啊,府中那些廚子,真該殺來祭天。”
此言一出,頓時引得眾人紛紛附和。
唯有唐儉笑而不語。
因為他府中的廚子經過調教之後,早就已經成為了大師。
菜過五味,酒還未過三巡,見大多數人都吃飽了,李讓起身舉杯,笑道:“小子非常感激諸位叔伯今日能夠來到寒舍為小子捧場,說起來,小子方才都光顧著吃了,還未曾向長輩們敬酒,還請原諒則個。”
直白的話術,親切的語氣,永遠是最能拉近關係的社交利器。
況且滿堂賓客都是大佬,不知道聽過多少客套話,此時驟然聽見這麼親切的話,只覺得有趣得緊。
所以他們也不介意其中的失禮之處,紛紛舉起酒杯祝賀。
不過,這樣的話必須得李讓這樣的身份的人來說。
要是換個白身,那就不是親切,而是不知上下尊卑了。
見眾人有所回應,李讓淡笑道:“諸位叔伯,請酒。”
“幹!”
“飲勝。”
敬完滿堂賓客,讓氣氛活絡起來之後,李讓轉頭看著李世民。
舉起酒杯示意道:“陛下,如今我大唐威服寰宇,八方來朝,全靠陛下嘔心瀝血傷精費神的治理,吾等小民有幸生之於此太平盛世,實為邀天之幸,這一杯,臣敬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