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黃雞蛋 作品

第十章 鳴冤(第3頁)

 對整個山陰縣的瞭解同時也更近了一層。

 眼見得天色濛濛發亮,太陽尚未東昇,蘇徹便決定在床上小憩片刻。

 心中剛起此念,便聽得外面響起了一陣急促的鼓聲。

 蘇徹趕忙披好衣服,蹬上官靴準備出門,手剛剛準備拉門便停了下來。

 剛剛這鼓聲低沉雄渾,排除掉北魏的兵馬殺奔山陰城下這種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那必然就是有人敲響了冤鼓。

 大梁的律例,各地縣衙外都有一面大鼓,名為冤鼓。百姓為人欺壓便能借此伸冤。

 一旦鼓響,那便應該有本縣的正印官,也就是縣令親自來審理。

 蘇徹記得按照大梁的制度,那種左右兩邊站滿衙役,縣令大老爺帶著師爺升堂的情況幾乎很少出現。

 大部分的糾紛都在族長與里正這個級別上化解掉了。

 極少數的重案和要案才會進入縣尉的手裡。

 至於能夠讓縣令大人費神管理的案件,基本上不是有大好處可撈,就是的確是下面沒法處理的案件。

 所以冤鼓一響,蘇徹便有些緊張。

 畢竟朝廷有明確的律令,冤鼓一響,唯有縣令方可審斷。

 這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好強出身的縣丞、主簿沆瀣一氣武斷鄉曲。

 但是放在這山陰縣,就有些尷尬了。因為縣令大人從來沒到過本縣,在自己來之前,這個山陰縣連個朝廷拍下來的官都沒有。

 所以冤鼓萬萬響不得。

 蘇徹依稀記得昨夜飲酒的時候田主簿提過一嘴這個冤鼓。

 他說為了防止有人敲響冤鼓,他乾脆命人將鼓槌都撤去了,過幾天還準備派人將那個冤鼓弄破,讓它徹底響不得,永絕後患。

 現在看來田主簿這個主意還是想得太晚了。

 蘇徹披好衣服,直奔縣衙門口而去。

 山陰縣的冤鼓久久不曾響過,自己今日一來便有人擊鼓,這顯然就是衝自己來的。

 剛走了幾步,便遠遠聽到有老婦在嘶吼。

 “冤枉,冤枉,老婦的媳婦是個妖怪,大人定要為我做主啊!老天爺啊,我活不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