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克爾 作品

第五十二章 弄錢進行時(求收藏!)(第2頁)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林風這是個怎樣的年代,可是讓林風奇怪的是,這次卻沒有任何記憶的灌輸,林風連忙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土黃色的外套,灰色的休閒褲,腳上一雙皮鞋,自己的身份應該算是個中產吧,至少還能穿個皮鞋。

 肩膀上挎著一個帆布包,林風打開一看,裡面有不少東西,自己的身份證,還有一塌錢,還有一些零碎的生活物品,正在林風想著自己該幹什麼的時候,系統“叮!”的一聲,林風連忙打開一看,原來是系統提示,距離劇情開始還有兩個月的時間。

 “這次還不錯,給的時間比較充足,看來得找地方弄點裝備啊。”

 林風想了想,決定去米國弄點錢,弄點裝備,不得不說當時老米的準備還是不錯的,再加上買槍什麼的比較方便,就是怎麼去,這是一個問題。經過再三的斟酌,林風決定先坐車到廣東,再伺機偷渡到香港,再從香港偷渡到米國去。

 正好現在就在火車站,於是林風直接去售票處買了去廣州的車票,自己包裡的錢不少,所以林風直接就買了臥鋪,有錢就要享受,何況現在就是去掙錢的,不把自己伺候舒服了,怎麼有勁弄錢啊。

 躺在自己的床鋪上,看著來來去去的的各色人物,林風忽然覺得還挺好玩的,看他們的穿著,聽他們的談話,似乎自己現在站在上帝視角,看著芸芸眾生。

 林風也沒什麼興趣和這些人說話,在陌生人面前林風基本上是不會去主動攀談的,於是就直接躺在床鋪上閉目養神了,腦海裡想著怎麼弄錢,弄到錢和裝備應該怎麼接近胡八一和胖子他們,讓他們盜墓的時候也帶上自己。

 想了半天,林風忽然發現,自己之前的決策有問題,現在是八十年代,香港古惑仔最為盛行的時代,滿大街都是黑社會,哪裡還用得著跑去米國弄錢,直接找香港黑社會就好了啊,又能弄到錢還有武器裝備,也不用跑那麼遠的路耽誤時間,現在的交通都不是很便利,不是你有錢就能坐飛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