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城三千里 作品

第171章 壽老熱心代擬狀紙 李翁繞道鳴冤靈雲(第2頁)

 不一會兒,壽老夫人領著一個端著盤子的小廝進來了,在壽老夫人背對著李老漢,鋪排紙筆的時候,她對壽老先生皺了皺眉,那意思是對壽老先生答應為人寫狀紙這個事不滿意。壽老先生也對她回了一個眼神——那意思是你別管,我自有分寸。壽老夫人無奈,只好退了出去,小廝則是留下來為老先生磨墨。

 李老漢在一旁把事情的原委從頭到尾詳細地敘說一遍,壽老先生一邊推敲措辭,一邊記錄。寫狀紙這個事可是大有學問的,並非是人們一直以為的陳述事實就可以了。一方面,你陳述的事實要有人證物證支持才行;另一方面,你陳述的事實要與你所告發的人和其罪名有內在的邏輯聯繫;還有你所告發的罪名得有適合的律法支持。需要寫狀之人深諳本朝律法和以往判例才能寫出一份高質量的狀紙,在以前的社會,可以說狀紙寫好了,官司有七八成也就能贏。

 李老漢原本想連帶本村裡正張梟、奉建號、知府蒼山遠一起告了,說他們三家勾結,借修道之名,巧取豪奪,中飽私囊,侵佔耕地,燒燬民房,事是這麼個事,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可李老漢有什麼證據?好多事都是揹著人商議的,僱著不相干的人,蒙著臉乾的,李老漢既無人證,也無物證,你告誰去?不要說人家要反坐你誣告之罪,就是一個知府蒼山遠,本朝律例有越訴之條:“若告本府官吏,則發佈政司……”你布政司都沒去,就來告巡按御史,還沒受理,李老漢就要被笞四十的。這就是眼前虧,不能吃。

 那這個狀應該怎麼告?告里正張梟?不可以的,平民告里正,這個沒有罪,但得先去縣裡告上一把,縣裡不管,還得去府裡再告一次,才有資格來告巡按御史。直接告知府,當然也不行了,知府蒼山遠雖然是首惡元兇,但作為一個最終的受害者,李老漢從來沒有見過蒼山遠,這種狀你怎麼告?唯一能寫進狀子的只有跟李老漢直接接觸的奉建號。而且作為奉安府工程的承包商,奉安知府是要回避的,可以直接到巡按御史處告狀的。只要巡按御史接了狀子,開始認真公正地查案,凡涉及案件的里正、知府都統統脫不了干係,可若不知其中的利害關係,想要普遍下手,讓自己的行為出現漏洞,就會被駁回狀紙,你一個也告不成。這是在這套系統中沒有內幕舞弊的情況下,遍地都是大坑,不是專業人士,普通人根本玩不轉的,若再有個裡外上下勾結的事情,就連專業人士也不好使了。

 壽老先生有學生在衙門口事的,於此有所見聞,本想勸住李老漢,但瞧著李老漢這個勁頭是老槓子頭了,勸不得的,只能盡心幫幫,但不能好事幫到底。老先生有個信條:好人好事要做,但救人的要在岸上,才能拉人上來。風高浪急,自己一猛子紮下去,非但救不了人,自己也要把小命搭進去的。這等蠢事堅決不能做。狀子可以給你寫,但堅決不具名,哪怕以後老李頭被逼迫把壽老先生賣了,說狀紙是他寫的,他也咬死了不承認,讓老頭受那四十大板,自己也不會心軟。

 李老漢一心想告狀,就讓他去告,自己也沒有必要阻攔,倘若他告贏了,自己得個好,倘若他沒告贏吃了虧,也不至於記恨自己,畢竟自己也出了心。倘若壽老先生現時勸阻他告狀,李老漢當時就得記恨他一輩子,這就是人心,跟人性好壞關係不大。

 壽老先生幫助李老漢把狀紙寫好,留李老漢吃了個午飯,又贈了他一身乾淨衣裳,給他畫了去靈雲驛站的圖紙,趁未時人少的時候,送他出了家門。

 壽老先生轉回家,不免壽老夫人一通埋怨,又是多管閒事的一天,壽老先生沒有反駁,因為自己確實好管閒事,明明知道不應該,可臨到事頭上,總也忍不住,這個毛病是怎麼來的呢?壽老先生仔細想想,大約是小時候總是聽父親講,自己曾祖母無意之間救了一個偷兒,後來祖父澡奸人陷害,羅織成罪,幸得一將軍相助,才得平反冤情,這將軍竟是當年祖母救下的偷兒,因投了邊軍,屢立戰功,成了將軍,才免得壽家一場滅門之禍。最後父親還得出一個結論:好人終有好報,世事由他險,居心任我平。不管世道如何壞,壞人如何多,好人要當,好事要做。壽老先生老聽這個話,潛移默化之間就養成了這個習慣,這麼些年,雖未有大福,甚至科舉多次不第,卻也平平順順,未遇坎坷,或許自己父親說的是對的,只是這個理沒有辦法跟老伴兒講,三觀不契,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