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城三千里 作品

第141章 公母倆連夜熔鍊黃金釵 驍禽郎雞鳴突襲蒲池村(第2頁)

 苑蓉蓉在珞家生活過,可彼時珞家已經衰落了,春氏夫人可以主持生產布匹,苑蓉蓉一直是丫頭,沒有參與過生產,她自己也是不會的。在蒲池村生活後,她開始打聽周圍的環境,發現

 擔心有愍家人,不能顯露行跡,放開手腳做些事業,也不敢教珞元夕陣法本事,一直指著重華劫的金子生活,先是摘葉子,後是摘釵,把珞元夕養大了。珞元夕長大之後,她覺得身體不行了,在最後一次去紫微亭時,把重華金樹連根鋸了下來,截成小段,揹回了蒲池村。

 回來之後,苑蓉蓉把樹幹部分熔化了,鑄成了兩根金條,這個金條不能輕易動。她把珞家發生的事用隱形藥水寫在了她手中的半冊《戊己經》中,並在書中囑咐這金條的用處是為主人珞崇宣和主母春氏夫人報仇用的。剩下的幾隻重華金釵,她沒有熔鍊,想著以後可能還有別的用處。在她臨死之前,將這些金子,連同《戊己經》、列陣的五行旗、一把青蚨刀、囂隕霜的腰牌一併交代給了花氏。花氏年紀比珞元夕大一些,人又穩重,苑蓉蓉囑咐她好好照顧著珞元夕,千萬不要輕易顯山露水。花氏當時答應地好好的,但她出身行商之家,吃過見過的,事事有自己的主見,聽苑蓉蓉的話覺得:這個姨母未免也太過小心了,我在孃家的時候就是獨當一面的人物,什麼事不是聽我的?要不是爹爹去世了,我犯了“五不娶”頭一條——“喪婦長女”,不好找婆家,媽媽怎麼會把我嫁到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既信得過我,把金子給了我,就當由著我支配,不出三年,我定叫元夕過上好日子就是。幹嘛還這規矩那規矩的約束人?

 花氏有這樣的心思,故而在苑蓉蓉去世沒多久,她就打算好了日後的計劃。給珞元夕一支最小的金釵,叫他去肅南城賣,也只是試試水,若是賣的錢夠多,以後就在肅南城處理掉所有的金釵。如果賣不掉,就還是在以前苑蓉蓉處理金子的石門鎮。

 珞元夕聽到老婆積攢產業的計劃,思路已經完全被她帶過去了,握著老婆的手,急切地問:“置產業?怎麼置產業?我說的建瓦房不是置產業嗎?”

 花氏笑了笑,反而不著急說了,撫開他的手,走到炕邊,看了看熟睡的兒子湛生沒有什麼事,又轉過身來,笑著說:“以前我爹跟我說過,產業是能自己生錢的,咱們自己住的房子,即便再值錢,也不叫產業。咱們不能從中得到一枚銅板,還得花時間去打掃它,花錢去維護修理它,建的時候要交間架稅,每年還要交屋稅,要想在自己家開個買賣,還要交廛布稅,全都是花銷,屋子越大,花銷越多,怎麼能叫產業呢?”

 珞元夕問:“我聽人說,只要在鎮上城裡買房子,房子是會漲錢的,到時候賣了,肯定比買的時候賺啊,難道不叫賺?”

 “你把住的房子賣了,你住哪裡去?”花氏反問道。

 “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漲啊,我們可以到便宜的地方去買。”

 “那貴的地方有貴的道理,家旁邊就有好的醫館、私塾、商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要想日子不抽抽,是要往更繁華地方去的,哪有越搬越差的道理?那些地方的房價會漲得更兇,如此錢就更加不夠了。”

 “哦。”珞元夕似乎懂了,“那應該怎麼辦?”

 花氏想了想說:“現在湛生還小,用不著太好的條件,我看咱們不著急置辦新家,就在這裡住。找個苫匠,用上最好黃稗草,重新苫上頂子,也就不怕漏雨了,再找個裱糊匠,上一架頂棚,四面牆也滿貼上高麗紙,整齊亮堂,還不漏風,不掉土渣子。還有,還有這地面,找個夯土匠來,把牆角那些個耗子洞、長蟲洞塞嚴實了,拿石灰三合土重新夯一夯,平平整整的。這不就裡外三新了麼?算下來頂多一兩銀子,三四天就結束了,不比買瓦房省錢?以後再慢慢置辦些用得上的傢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