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規則怪談文裡的幸運星21
鬱夏在寢室收拾東西的時候,室友們還是一臉的懵。
“你這是要幹什麼?不跟我們一塊住了?”
鬱夏:“我沒跟你們說嗎?”
室友:“你跟我們說了嗎?”
鬱夏:“這樣……那個我男朋友……在學校附近買了個小公寓,我已經辦了走讀手續,打算明天就搬過去,今天先收拾收拾東西。”
室友:“???”
“你,男朋友,買了個公寓?”
鬱夏一副擺爛等死的樣子,似乎未來早就已經打算好了:“對,我男朋友,買了個公寓。”
“我說過租房就行,但他覺著租房太不划算了,這樣以後公寓還能轉手賣出去,而且租房限制太多了,不如自己家方便。”
室友:“……”
“行了,請您老閉嘴,謝謝。”
“人家大一新生已經全款買公寓了,而我還在猶豫要不要買56塊錢一份的炸雞。”
“56塊錢,他坑你錢呢,這炸雞絕對不能買!!!”
“我真的很想嚐嚐56塊錢的炸雞,到底跟20多塊錢的炸雞有什麼區別?它那麼貴,肯定會非常好吃吧!”
“……咱倆一塊點吧,我也想嚐嚐56塊錢的炸雞,它到底好在什麼地方了?”
鬱夏:“……”
“……帶我一個。”
鬱夏在寢室熱熱鬧鬧吃炸雞的時候,江宴已經先獨自一人去了小公寓當中。
鬱夏舉起自己搶到的那個大雞腿拍給江宴。
【56塊錢的炸雞確實是好吃,等下次也帶你去吃!】
江宴孤獨寂寞冷的縮在大床上面,拍了張自己旁邊的照片:“哥哥,今天天氣好熱啊。”
“剛剛小區突然斷電了,還在檢修,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修好。”
鬱夏:【要不然我今晚就先去陪你,明天再來搬東西。】
【給你帶兩塊雪糕,吃完就涼快了。】
江宴發了個感動流淚的表情包。
【沒關係的,哥哥可能小區等下電量就恢復了,現在外面太黑了,哥哥出來不安全。】
鬱夏:【到底要不要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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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宴沉默了兩秒:【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