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配做別人父母嗎(第3頁)

 還沒出四合院呢,

 於菊花高興的嘴都裂開到耳朵根了,摸著自行車後座,由衷的說道:“這車可真不錯,一看就很結實。”

 “當家的,咱們也有自行車了。”

 秦思苦揶揄道:“你一個婦道人家,你也知道這車不錯啊!”

 “還行,有點眼力見。”

 秦思苦撫摸著自行車單槓,說道:“這可是最好的牌子,鳳凰牌的車。”

 “好像要……一百三十多呢!”

 “就咱們家收入,攢個五年前也買不起這樣一個車。”

 於菊花笑容滿面,道:“這下發財了,哈哈!回去咱們京琪肯定高興壞了。”

 “對了當家的,你會騎自行車嗎”

 於菊花以為秦思苦這麼費勁吧啦的,是給他們的寶貝兒子,秦京琪要的自行車呢!

 “廢話,我不會騎誰會騎。”

 “一會兒出了院,我就載著你回家。”

 秦思苦心裡還真有點沒底,但他嘴特別硬。

 騎是真沒騎過,

 這年頭,誰家的自行車不是寶貝旮瘩,哪會兒借給他騎,是吧!

 不過秦思苦看過別人騎自行車,應該是不難。

 “但是有一件事,咱得提前說明白。”

 “這車,是給我騎的,不是給京琪騎的。”

 好不容易要來一輛自行車,秦思苦哪捨得給兒子騎,怎麼著也得自己先威風個一段時間。

 等以後自己什麼時候騎膩歪了,

 再給他也不遲。

 “京琪年級還小,不懂得珍惜,也不會騎,萬一把車子摔壞了怎麼辦”

 “這東西修起來挺費錢的。”

 劇中,傻柱偷了三大爺一個輪胎拿去賣,換個輪胎要十來塊錢,

 對秦思苦而言,十塊錢相當於他兩個月的公分,有時候兩個月掙的公分,還達不到十塊錢。

 成天要這麼個修法,哪兒承受得起。

 “不是說給孩子結婚用的嗎”

 別人家孩子十五六歲都結婚了,他家兒子十七歲還沒結婚,可把於菊花愁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