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揚 作品
第670章(第2頁)
領導的話要反著聽。
真要依法依規,那誰還來走後門?
湯河是一個有經驗有資歷的法官。
凡是打過招呼的,他就判的輕一點。
判個二十年?還是十五年呢?
要是考慮到減刑的話,關個幾年也能出來。
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湯河拿著卷宗,去了高自如的辦公室。
篤篤篤。
湯河敲了敲辦公室的門。
“進來。”屋內傳出了高自如的聲音。
湯河打開門,走了進去。
“院長,我研究了一下,林明銳的案子可以酌情處理,判個20年有期徒刑……”
湯河話還沒說完,就見高自如皺著眉。
這是重了?
幸好,湯河有準備,“院長,要不再減5年?”
高自如從抽屜裡取出了一份檔案袋:“這是對方律師提供的材料。”
湯河打開後,看到了腦震盪導致認知障礙,以及林明銳的驗傷證明,證明林明如當時是處於腦震盪狀態。
“腦震盪,認知障礙。”
湯河用一目十行的速度,快速瀏覽了相關的論文。
這簡直是詭辯!
哪有人腦震盪的情況下,還能反殺十三個。
可是,又有驗傷所開出的驗傷單。
湯河看著高自如:“院長,您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