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傅燕城 作品

第1980章 行,簽字就簽字(第2頁)

 “好,你不讓我們走,那就把我資助的六萬塊錢拿出來。”

 唐詩以退為進,算準了這個婦女不願意拿出六萬,或者說早就已經花光了。

 原罪放在她家,就是一個廉價的勞動力,女人又怎麼會為了廉價勞動力,出六萬呢。

 唐詩在自己的包裡翻了翻,又拿出了兩萬。

 “或者說,只要你答應讓我帶走這個孩子,這兩萬也是你的了,以後大家老死不相往來,村長和這位負責人一起做個見證,這次得有文字,大家都簽字畫押,免得將來去了法院,又鬧出什麼事。”

 婦女在看到兩萬塊錢的時候,眼神亮了一瞬,這夠他們全家一年的開支。

 而且六萬她早就已經花了,哪裡拿得出來。

 她開始猶豫,如果原罪在家,他可以放牛,可以做飯,看孩子,以後他走了,這些事兒豈不是都要自己做了?

 負責人看到唐詩已經下了決定,也有些著急,主要是擔心她跟帝大那邊的人亂說,到時候教委下來查的話,大家都不好過。

 “原罪他姑,這事兒就這麼定了,那六萬唐小姐也不追究了,你就把這兩萬拿著吧,大家一起簽字畫押,這事兒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