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火 作品

第67章 真相(第2頁)

 錢宸也就是打個趣,沒將這事放在心上,隨即帶著張琳、花想容上了二樓。

 找到機子後,插入u盤,迫不及待的探尋起了真相。

 視頻很快就有了畫面,盧小月雖然年紀不大穿的寒酸,但一看就是個難得的美人胚子。

 錢宸愈發肯定是不良律師搞的鬼,畢竟面由心生,漂亮女人一般都不會騙人的,就像……張琳、花想容一樣。

 接著看下去,三人各有分工。

 花想容在一旁充當起了翻譯,張琳則是從包包裡拿出了筆記本記起了筆錄,而錢宸則是拿起了鼠標操控視頻播放暫停。

 很快,經過半個小時的寫寫停停,三人終於將盧小月的庭審記錄還原。

 法官:盧小月,你是否對你的偷竊行為供認不諱?

 盧小月:手機真不是我偷的。

 手語翻譯人員: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不是你偷的?

 盧小月:我覺得有另外一個顧客很可疑,手機很有可能是他偷的。

 手語翻譯人員:現在法官不相信你說的,認定你就是那個小偷。

 盧小月:可是我真的沒有偷別人手機啊,當時我正在做飯,根本沒時間去偷別人的手機,我們店裡的人應該有人能為我作證。

 手語翻譯人員:這些我都告訴法官了,可是法官不信,我也沒有辦法。但是你有錢的話,或許我可以幫你。

 盧小月:我已經全部給你了。

 手語翻譯人員:可你只給了我8000塊錢,我只能保證你判處3年。如果你再給我2w的話,我可以只讓你判處1年;如果你願意給我5w,我一定可以讓法官相信你說的話。

 盧小月:可我只有那麼多錢。

 手語翻譯人員:你可以找你家人要啊,現在是你的唯一機會。

 盧小月:我家人也沒有那麼多錢,我已經跟他們要過了。

 手語翻譯人員:你們家沒房子嗎?讓他們

賣房子,我可以給你緩幾天。

 盧小月:我家的房子很破,如果賣了房子的話我家人又住到哪裡?

 手語翻譯人員:現在就別管你的家人了,先想想你自己吧。

 盧小月:不行,我不能賣房子,求求你幫幫我吧先,我以後給你幹活還你錢。

 手語翻譯人員:我已經說過了,我現在就要錢,如果你沒有的話,那你只能進去了,8000塊錢只是三年有期徒刑的價格。

 ……

 當得知事情真相的那一刻時,三人內心沒一個是不窩火的,但為了不影響記錄進度,三人都隱忍不發。

 當記錄完成的那一刻,張琳和花想容兩人瞬間忍不住了,胸口的那團怒火一下子全都爆發了出來。

 “這個無良律師還是不是人了?竟然顛倒黑白的去汙衊一個聾啞女孩,他的良心全都被狗吃了嗎?”

 “啊啊啊,真是恨不得掐死這個無良律師啊,這種錢他也敢掙,他不怕遭報應嗎?”

 “這個小女孩太可憐了,錢宸,我們一定要想辦法救救她。”

 “是啊,錢宸,我們現在手上已經有證據了,完全是那個無良律師顛倒黑白,我們一定要把他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