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德興 作品

第212章(第2頁)

 “遲縣長,您應該知道,在法庭上有一個原則,那就是,誰主張,誰舉證!你懷疑方總給專家組打招呼,懷疑報告有問題,那你得舉證!你不能沒有證據就亂下結論!”於欣然冷冷地反駁道。

 “於書記,遲縣長,我再說兩句吧!”方巧巧說:“遲縣長,您的懷疑完全沒必要,或許您不知道,我們專家組出報告的時候,任何人都干涉不了。誰要是干涉,專家組寧願放棄,也不願出報告,更不會在報告上簽名!每個專家都會對他們的簽名負責,他們的簽名關係到他們的聲譽!”

 “說是這麼說!”遲玉鳴反駁道:“錢的魔力是無窮大的,誰能確保,他們無法經受住金錢的考驗?”

 “遲縣長,您這句話不是自相矛盾嗎?”方巧巧也毫不留情地反駁道:“您剛才才說,我們公司和縣委簽訂的合同價格太低。既然價格低。還談什麼金錢考驗?而價格低的原因是什麼,遲縣長,您知道嗎?那是因為,我放棄了我自己的利潤!”

 方巧巧只不過是一家公司的老總,遲玉鳴深深地覺得,她還不夠格跟他說話,便將目光轉向一邊,不理睬方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