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東陸卿 作品
第112章
呂茂說到這兒後,雙眼裡淚花閃閃。
聲音哽咽:“如果我不願意,我的飯店就別想開下去了!韓斌要想搞我,簡直是太簡單了,只需讓韓力出馬。如果我不想家破人亡,就得乖乖的聽話。”
江文東聽到這兒後,神色凝重,拿起香菸遞給了呂茂一顆。
狠狠抽了一顆煙後。
呂茂抬頭繼續說:“江鎮,您可能不知道。我要想睡我的老婆,還得提前給韓斌打申請!而且每季度,不得超過三次。要不然,我隨時都有可能出意外的。”
男人骨子裡的基因,決定了絕不會允許自己的女人,被別的男人染指。
尤其這個女人,還是男人的受法律保護的妻子。
這就是老百姓為什麼,把“奪妻之恨”和“殺父之仇”並列的原因。
韓斌是怎麼做的呢?
不但染指了呂茂的老婆——
韓斌還要求呂茂,不得隨意碰合法妻子張翠;想碰得提前給他打申請,並規定每季度不得超過三次,要不然呂茂隨時都有可能出意外!
這他孃的,就太過分了啊。
“江鎮,您不知道這些年來,我活的是多麼窩囊。”
呂茂抬手擦了擦淚水,說:“尤其每當韓斌留宿飯店時,我都恨不得拿刀砍死他!或者,我乾脆把自己砍死拉倒。可我想到爹媽還需要我贍養,想到我兒子不能沒有爹。我只能忍,只能窩囊的活著。更是晝夜期盼著,能有一個不怕韓斌的鎮長,來到天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