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松寒 作品

第11章 被關禁閉

上午剛上班,市局警務督查科的雷科長等就到了二馬路派出所。

 省廳催得很急,要求上報查處情況。

 省廳提供有警車出入古陽大酒店的視頻,而且,有鐵證可以證實是辦理私事。更為惡劣的是,還狐假虎威,開著警笛,老百姓對此是深惡痛絕的。這又發生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就是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

 省廳的口氣嚴厲,先入為主,相當於定了調子。批給古陽市局,只是讓你核實情況,查明違紀幹警是誰,作出什麼樣的處理。

 市局根據警車牌號,確認是古河分局的二馬路所,就直接殺了過來。

 視頻顯示的時間是三天前,就是出警夾馬營小區拆違現場那天。所長顧謙看完視頻,臉就黑了,當即叫來了馬又騰,問怎麼回事。

 事情很簡單,也沒什麼可隱瞞的,馬又騰就一五一十說了經過,自己老油條了,要殺要剮隨便吧。

 簡挺在大辦公室裡,聽到同事們議論紛紛。畢竟,市局警務督查科下到基層所辦案,這在二馬路所還是頭一遭。後來,見師父被叫去了,據說是開警車辦私事,又是古陽大酒店什麼的,心想,壞菜,這是攤上事兒了。

 正走神呢,有人叫他,說所長讓他上三樓小會議室。

 簡挺邊往會議室走邊想,師父要是背了處分,獎金呀績效工資啥的肯定沒了,要養活一家子呢。而自己單身,一人吃飽全家不飢,就打定主意把責任全攬下來。

 果然,會議室裡,所長正陪著市局雷科長一干人等,師父無精打采,耷拉著腦袋。

 顧所長示意簡挺坐下,介紹了雷科長等,讓他如實說明當時的情況。

 簡挺講述了經過,最後說:“一,去古陽大酒店是為了給我好友出禮,就是說要辦的是我的私事;二,一路上,一直是我駕車;三,警笛,是我拉的,當時師父還勸我,我以往夾馬營小區趕為由沒聽勸,其實主要是虛榮心在作怪,想在參加婚禮的朋友們面前炫耀一下。顧所,雷科長,我錯了,情願接受上級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