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不一樣了(第2頁)

 不應該啊,這麼長時間了,林浩等人應該已經通關了啊?那這留下的線索是?

 或者說,這兩張紙上面的內容其實很雞肋,對整劇情推進其實沒有任何作用?

 想到這裡,陳尋微微放鬆,他湊到小學妹身邊,用手電筒的光仔細的看了起來。

 先是通緝令。

 “2018年10月28日,下午4:32,本市陽光小區14樓層發生一起惡性傷人事件。

 肇事者陳某為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強迫李某與自己發生關係,事後,他顛倒黑白,聲稱李某其實是自願的,此事真假有待考證。

 在此之後,陳某殘忍的殺害了1404號住戶王某,並將髒水潑向了1403號房間的林某,就這樣,14樓層明被捲進了一場由陳某製造的深淵之中……

 現發佈對已離奇消失的陳某的通緝令,賞金,10萬人民幣。

 永遠有效。”

 而在這段話最下方,則有一張模糊的人像素描。

 看樣子,是個比較年輕的男子。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陳尋總覺得那個“陳某”的畫像和自己有些像?

 他的嘴角扯了扯,直接把通緝令收了起來,轉而去看另一封信。

 “看這個,那個沒用。”面對小學妹的疑惑不解,陳尋滿口胡謅的說道。

 隨後兩人目光放在了信上。

 說是信,但它沒有並沒有信封,要不是有開頭的那句“致親愛的陳先生……”,兩人也不會相信這是封信。

 “這是我們相識的第好幾個三年了,關於媒體上報道的那些事情,我都不在意。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誰從中作梗造謠我們,這件事的發生你我都始料未及,但你不該去殺害姓王的,你明知道這樣一來我們以後將沒有任何安寧的生活可言。

 ……

 我要頂不住了,我先走一步,你一個人要好好生活。

 愛你的,李小姐。”

 紙上的內容不多,甚至都沒有寫完,而且最後貌似還是以悲劇結尾,但兩人都能夠從簡短潦草的篇章中感受到李小姐對陳先生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