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自證(第2頁)

 此時此景,就是周圍的詭異,都看得發愣。

 人跟詭的情感,也能這麼深?

 “我早說過,這貨那麼懂文字,一定跟人類交往很深。”

 “某種意義上來說,它算不算詭異的叛徒,稱為詭奸!”

 “”

 閒談議論的幾尊詭異,紛紛看向說詭奸的那尊,覺得好有道理。

 怎會有詭異跟人類交好的?

 而且看著煽情的畫面,還不是一般的好。

 伊乞乞身為這裡唯一的女人類,心中總有一種說不清的第六感。

 紅蓋頭輕瞥了一眼判官,低聲說:“它實力不簡單,我總覺得,它之前比我厲害。”

 嚇!

 伊乞乞先是一嚇,打算提醒一下師傅,但轉念一想。

 比紅蓋頭強,有啥驚訝的。

 它除了依靠詛咒轉移,偷點東西外,啥屁實力都沒有,就剩個頭,打起架來都得宿主親自動手。

 要不是有嗩吶在那吹,只怕破道都能將它當皮球踢。

 紅蓋頭收回看判官的眼神,轉而看向伊乞乞,明明對方什麼都沒說,可就是覺得被冒犯了。

 下到底層,真如林帆所說,那些膽敢朝判官露出鄙夷之色的詭異,皆是被林帆回敬一個冷眼,若是對方還敢直視,則格殺勿論。

 要知道,這裡是永夜,每一次動手,都有可能使得月詭甦醒,即便沒有甦醒,也容易發出聲音,導致本源被汲取。

 人類就算沒有本源,也會有其他什麼東西被吸走才是。

 要不然,月詭才是真正的詭奸,哪有對詭異有害,對人無害這種奇葩詭技。

 貓百萬舔舔毛,忽然也看向了判官,沒曾想它也會覺得自己被罵了的第六感。

 “你想要我們怎麼證明,是你的兄弟。”

 林帆一到

 為的,就是給予它極致的安全感。

 判官單手伸出一指,按在地面稍稍思考,才寫道:

 “永夜的遺忘,談不上詛咒,更應該說是一種規則上的限制,只是它限制的,是進入此景的存在感。”

 將遺忘,改為存在感,確實會更貼切一些,因為代表本人存在的所有物品和記錄,都會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