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筆生花 作品

第32章 父母認可(第3頁)

 收到羅姐的轉賬,許文強笑著告辭離開。

 他又買了午飯來到醫院,和父母吃了一頓。將買水果的現金給了母親,逗得他母親喜笑顏開。

 觀察了父親腳傷的情況,他心裡暗想,用山泉水浸泡會不會恢復得更快?

 等他出院回家必須給父親試試。

 承包土地的事如何跟父母說呢?想了想他說道:

 “爸,媽,我將村裡種紅薯的那片坡地全部承包了。”

 “啥?全部?那可是幾十畝的地。那得給多少錢啊?”

 王麗萍沒想到,兒子如此大膽,她驚訝地道。

 “嗯!那裡位置最好,從堰塞湖取水方便。如果我不全部承包下來,租幾畝,如果別人看到我在那種出了高品質的蔬菜。以後再想承包就沒有機會了。”

 父母想了想也覺得兒子說得對。但二十萬一年,這可是一大筆開支。

 “強子,你的膽子也太大了吧?二十萬一年的承包費你都敢租?”

 王麗萍責怪著。

 “媽,看似很多錢,但攤分起來每天才五百多,如果你兒子能種出我同學那樣的高品質有機菜,專供給酒樓,你想想,這點錢多嗎?”

 許文強循循善誘著道。

 父母兩人對看了一眼,好像兒子說得也不錯。因為許文強已經給過幸福酒樓的合同,還有收入給他們看過,兩人也就沒有再說什麼反對的話了。

 這也是許文強有底氣說服父母的原因。

 “建國,你看兒子做事,哪有你的影子?你前怕狼,後怕虎的。這強子性格隨我,有膽色還想得周到…呵呵!”

 王麗萍這刻她為兒子自豪,當然她心裡更是欣喜萬分。

 畢竟,以後兒子在身邊還聽話,種菜也能賺大錢也算長出息了。

 許文強更是高興,做通了父母的工作。沒有了他們的阻力,自己便可大膽放開手腳幹了。

 領導人有句話說得好,為了美好的生活,大家得擼起袖子加油幹!

 勤勞,是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