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老三 作品

第529章 楊楓大婚行瞞天過海之計

靠山王楊昊三人也沒想到,楊楓竟然能疾馳一夜,趕回了薊城,沒有耽誤婚禮。

 可是,送信的人已經出發半天一夜了,追是追不回來了。

 於是呢,靠山王楊昊再次寫了一封書信,將情況說明清楚,再派一個人送回雒陽。

 楊楓的大婚,自然是如期舉行。

 司徒賀和蕭瑜當然是樂得合不攏嘴,燕郡王岳父的身份,他們是跑不了了。

 楊楓給司徒倩治了崴腳之後,就去補覺了。

 古代人結婚,可現代人絕對是大不一樣的。

 現代人結婚,早早起了,新郎弄花車,新娘收拾頭型,以及各種準備工作,一般都在中午之前把婚禮舉行了,中午吃過酒席,婚禮就算結束了。

 古代人不一樣,他們是下午結婚,晚上吃酒席,最後是洞房。

 “婚”這個字,左邊是“女”,右邊是“昏”,本就寓意著女子在黃昏的時候成親。

 這個習俗很早就有了,據說是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轉變期間出現的,那時候叫搶婚。

 所謂搶婚,就是男方叫上男方家的親朋好友,趁著黃昏,天不黑也不亮,去女方家搶婚,逼迫其與自己結婚。

 搶婚的時間呢,一般都是在下午或者黃昏的時候進行的。

 因為在這個時候,女方家的防範是最低的,搶婚才能夠成功。

 後世,雖然不再流行搶婚這一習俗,但是當時的一些禮制還是保留了下來,例如下午的時候舉辦婚禮。

 楊楓一覺睡到距離婚禮還有一刻鐘的時候,才被杜氏給喊醒了。

 洗了把臉,又在杜氏的服侍下,換上新郎衣服,神清氣爽地去了外府。

 酒席啊,還沒開始,但桌子已經擺好了。

 除了三位證婚人之外,燕州的大小官員,足足來了好幾十啊。

 因為,楊楓特別允許,各縣的縣令、縣丞和縣尉都可以參加他的婚禮。

 放在燕州,那就是各曹的左右衛和偏衛也能參加。

 而且,楊楓還規定了,所有參加婚禮的官員,賀禮必須按照楊楓的要求,不然就會被趕出燕郡王府。

 楊楓規定的賀禮,是一貫錢,也就是一兩銀子。

 這個賀禮的標準,對於薪水要高於大楚國其餘各州的燕州官員而言,不是什麼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