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歡離合一杯酒 作品

第250章 有冤伸冤、有仇報仇

話說李星壯著膽子,靠著哄騙,這才不花一分錢的進入到了江縣衙門,而且在衙役的指點下,找到了刑房。

 事後李星迴想起來,這名江縣的刑名師爺,是他這段時間告狀途中,唯一一個沒有要他的錢,卻幫忙查詢案卷的人,雖然最終並沒有解決洗刷弟弟冤屈的事情,但是這件事並不是對方不幫忙,而是已經超過了這名刑房師爺的職責權限。

 也是經過這次江縣刑名師爺的查詢,李星這才得知,自己的那個智商低下的弟弟,居然牽扯到了一起團伙連環入室盜竊案中,而且居然還是這個犯罪團伙的頭目!

 這個所謂的事實,讓李星無論如何都不敢相信,但是師爺查詢的案卷上,卻就是這樣記載的,最後,在這位好心師爺的提醒下,李星這才得知,要想知道更詳細的事情,只能找當時審理案件的知縣,可是,這是十年前的案子了,當時的知縣已經高升去了南京兵部。

 李星不甘心,他天真的認為,雖然當初審理案件的官員調任了,但是現在不是也有知縣大人嗎?而且還有比知縣大的知府大人,他們總會替自己做主的吧?

 有句話叫:理想總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李星沒有繼續聽從那位好心師爺的勸告,執意去向江縣的知縣申冤。

 等到現任的江縣知縣得知,李星要申冤的案件,居然是十年前知縣審理判罰的,當場就變了臉色,以李星沒有狀子、擾亂衙門秩序的理由,打了二十板子,驅逐出了縣衙。

 不過,這二十班子並沒有澆滅李星想要伸冤的決心,他又一次賣了糧食,寫了狀子,去了江縣衙門,在那位好心師爺的嘆息中,又一次被知縣以這件案件沒有管轄權為由拒絕,按照江縣知縣的解釋,案子雖然是江縣審理,但是李強這個人卻是應天府判處的刑罰,江縣沒有權利撤銷上級府衙的判罰。

 隨後的幾個月時間,李星就在江縣、應天府、辛縣三個地方的衙門來回奔波,每次接待他的官員,不管什麼職務,都是同一套說辭。

 應天府的理由是:李強這個人是辛縣的,而且是在江縣犯的案子,應天府只是根據海捕公文判案,程序上沒有錯,也沒有任何責任,假如案子有冤屈,那肯定是江縣審理錯了,發佈的海捕公文錯了,讓李星去找江縣重新審理。

 江縣衙門的理由更加充分:李強這件案子中,有人證物證,案子根本沒有錯,至於李星說的自己弟弟智力低下的事情,如今人已經死了,根本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件事,對於李強申請重新審理這件事,江縣讓李星去戶籍所在地申請立案,他們江縣會配合的。至於撤銷應天府的判罰,他們江縣沒有這麼權限,去撤銷上級府衙的判罰。

 等到李星去自己戶籍所在的辛縣,想要根據江縣衙門的說法,申請立案的時候,換來的依然是駁回,理由很清楚:李強的這件案子是在江縣發生,海捕公文也是江縣發佈的,最後是應天府判的案子,關他們辛縣什麼事?

 等到李星爭辯說,就是江縣官員讓他來的,這句話非但沒有得到期待的立案,換來的還是二十板子的毒打,理由是李星這個草民,居然胡攪蠻纏、咆哮公堂。

 就這樣,李星在為弟弟伸冤的路上奔波著,前前後後有二十多位官員接待過他,非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接手這件案子,但凡李星爭辯幾句,就會換來掌嘴或者打板子,直到他這次在絕望中,在刑場遇見大名鼎鼎的清官呂小偉,這才拼命上前攔車喊冤。

 李星在應天府的大堂上,整整訴說了一個時辰,才把這件案子的前因後果說清楚,呂小偉聽的是百感交集,明明一個簡單的盜竊案,居然能夠讓一個人含冤服役九年,由此可見,在這個封建王朝的背後,不知道還有多少冤案在隱藏,或許,這也是自己穿越而來的使命吧。

 但是這些還不足以讓呂小偉氣憤,真正讓他心底發寒的是,李星這段時間坎坷的申冤路。自古到今,由於各種巧合或者其他理由,每個朝代都會有冤案的存在,但是最可怕的是這種,大家都明白可能是冤案,但就是因為顧忌一些其他因素,而推三阻四的不願意去接手這些事情,給這些所謂的草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