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鷹 作品

第518章 生意

華子健也不想把夫妻矛盾激化,畢竟是要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

 自己受一點委屈,那是活該。

 如果可以慢慢引導,改變朱元芳,華子健是願意的。

 “我爸單位有八十多平的房子分配,需要名額才能拿到手。

 讓你爸媽給我們拿五萬塊錢,我託我爸去買一個名額。

 你單位分的這房子太小了。

 你爸媽住著大房子,現在華子嵐嫁的什麼‘嵐園’更是大得裡面可以藏鬼。

 如果以後我們有了孩子,住的地方也沒有。”

 朱元芳的話差一點又要讓華子健暴走。

 什麼叫‘嵐園大得可以藏鬼’?

 他到現在才發現,這個女人嘴裡絕對吐不出好話!

 還輕飄飄的要他爸媽‘拿五萬’出來?

 是五萬,不是五百五千。

 現在子嵐馬上要結婚,需要用錢的地方很多。

 他結婚的時候爸媽已經給了三萬,自己工作賺的錢和從小到大攢的壓歲錢,加起來差不多有一萬塊。

 這筆私房錢他可是全部給了朱元芳的。

 要不然家裡怎麼能全部添置上?

 整棟樓的同事看見他們家的擺飾,誰不羨慕?

 他壓下心裡的不滿,能用錢解決好家裡的矛盾,華子健覺得值得一試。

 如果可以換大一點的房子,華子健覺得可以考慮。

 畢竟,他是在大房子裡面長大的。

 他現在住的五十平房子,在別人羨慕妒忌的時候,他是無可奈何的接受。

 誰讓朱元芳和自己爸媽不和?

 弄得家裡明明有大房子住,只能屈居在這裡?

 他清楚,住到一起,肯定會矛盾重重。

 “換房子我同意,可八十多平廠裡分的房子,又沒有產權,最多幾千塊錢。

 為什麼要我們出五萬?

 我結婚的時候我爸媽已經把他們的錢給了我們,如果只是要個三千五千的,我可以開口。

 五萬?虧你說的出口,想也不用想!

 是不是想看我被我爸直接打出來?”

 華子健覺得可笑。

 那個曾經口口聲聲愛他的人,不是要他錢的女孩,現在,哪一句話裡面不是物質?

 “你是他們親兒子,不開口試試怎麼知道他們不會答應?

 錢會嫌多嗎?你爸媽的錢不趁機多要一點,都會被你妹妹拿走!

 你可以說我懷孕了,他們有孫子了,難道不應該給錢嗎?

 再說了,我爸幫我們一場,難道讓他白幫嗎?我們不是應該孝敬孝敬他嗎?

 拿到新房子後,裡面裝修、買彩電冰箱洗衣機不都是需要錢的嗎?”

 朱元芳理直氣壯地的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