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好意思,我不隨便咬人(16)
經過一天的交涉,雙方達成了共識。
宋穎提出的條件有四個。
一、派距離她們最近的救援小隊來接林母,並且,接到之後要立即返回f城臨時庇護所,不得中途再前往其他地方。
二、除倉庫物資外的其他東西,都不會上交到庇護所,屬於個人資產。
三、到達臨時庇護所後,必須安排最好的住所給林母,並且,是獨棟,並且需要派人護衛林母。
四、明日基地建設完畢後,第一批前往基地的人員名單必須要有林母。
以上的條件,f城都答應了。
而宋穎,則與林母商量好了,雖然商量過程不大順利,還不小心把臉磕腫了,但…都是小事情!
這次前往f城庇護所的人,只有林母一人,至於宋穎,她並不會跟著一起去。
畢竟,庇護所不可能會容納一個喪屍。
不過,讓林母一人待在那庇護所,終究還是不放心,所以,宋穎抓來了隔壁的鄰居。
“你你你你…你不要過來!不要吃我啊!!!”鄰居曲何抖得不行。
他明明在家藏得非常嚴實,各個門窗都堵的嚴嚴實實,為什麼?
為什麼沒腦子的喪屍能夠跑進來啊!
而且,還將他抓走。
是想要把他當成儲備糧嗎?等沒食物時,再將他吃了嗎?
曲何想到這裡,頓時覺得整個人生都變得晦暗了。
“你這個死喪屍、臭喪屍,沒腦子又聽不懂人話的醜東西,要吃我你就早點吃,給我個痛快!”曲何閉上眼睛,伸出脖子。
宋穎無語地翻了個白眼,無視他的話,繼續拖著他的一隻腳,往家裡面走去。
曲何整個人躺在地上,地面上的小石子一直摩擦著他的後背,疼得他呲牙咧嘴,諂媚求饒。
“喪屍小姐姐,真真美女,提著後脖頸走行不行?”
曲何剛開始因為太過害怕,並沒有認出宋穎,後來,看著宋穎身上那件熟悉的外套,才勉強將其認了出來。
要知道,變成喪屍的人,面容都會變得猙獰、灰暗,滿臉慘白和佈滿青筋,總之,要多醜有多醜。
平時也就林母能夠一眼認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