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爬坑中 作品

第346章 對付袁氏集團的小峰會


 天工科技對四星電子的訴訟,國內沒有絲毫懸念的勝訴了,琴島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雙方合同真實有效,四星電子在生產要素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不得以莫須有的說法為託辭,單方面停止供貨。

 按照華夏《合同法》規定,四星電子必須按照年初雙方簽訂的合同按期足量向天工科技方面進行供貨。

 對於天工科技提出的索賠要求和金額,經合議,最終確定賠償金額為0.99億美金。

 雙方接到判決結果後,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判決生效後15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逾期表示承認判決結果。

 對於這個結果,李榮基心裡自然是能想得到的,畢竟是在華夏,那是天工科技的主場,因此四星集團安排了法務部門,向魯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而在棒國,首爾高等法院,看著對面坐著一水的米國佬,李榮基差點把家裡的電視砸了。

 第一次開庭,李榮基當然是不會去的,就如同袁旭也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場訴訟現場一樣,作為棒國第一財閥,即便是身在家中,能看到庭審現場的“現場直播”,對於李榮基來說,自然不是難事。

 開庭地在棒國,訴訟的雙方一方是華夏,另一方是棒國,都是東方人,然而在庭審現場唇槍舌劍的雙方,卻是兩家米國的律師事務所。

 雙方你來我往,當然用的是英語,主審的法官不時的用手捏著鼻樑,眉頭皺的就跟朝鮮半島的三千里江山一樣。

 作為提告方,天工科技方面提供的證據相對簡單,合同和四星電子近期生產生活都是正常的調查報告就是最主要的兩份證據。

 而四星電子的辯護律師則是否認了天工科技方面提出來的調查報告,認為這種報告標準過於寬泛,而且並不是法院認定可以作為代表的數據,所以不具備可參考價值。

 雙方你來我往,火氣漸大。

 最終,在李榮基的“努力”下,首次開庭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結果,法官宣佈待雙方取得新的證據之後再擇機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