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a 作品

第128章 破浪前行(第2頁)

 與劉哥笑談完,戴志成叫上江秋月、春梅、嫂子和丁玉瓊,一起去公司新倉庫視察。來到倉庫前方,只見倉庫與省道之間近30米長的連接路修得十分寬敞平整,兩邊都種上了樹木和花卉,順帶幫地方修建了280米長的水泥主幹道。

 倉庫大門有五米寬,任何加長貨車都可以輕鬆出入。所有建築都是統一格調,非常前衛美觀,整體佈局十分完善合理,綠化也做得好。尤其是幾個花臺,既漂亮還可以四周坐人。

 兩棟主倉庫外配有一長條5米寬的鋼架棚,其它倉庫大門外也配有長5米、寬3.5米的鋼架棚。整個倉庫區域是一條4米寬的環形水泥路,中間還有一條同寬的連接路,分隔出兩塊草坪綠化帶。生活區與倉庫區隔離帶,是一個可停放12輛小型貨車的草坪式停車場,南面倉庫邊還設有三間車庫。劉哥說,倉庫整個面積應該有15畝,全部完成共投入近60萬。

 大家內外參觀完深感滿意,丁玉瓊得知倉庫是屬於公司產權,當即說:不出10年,必值600萬。

 下午三時,森氏總公司首次董事會會議正式召開。首先,根據丁玉瓊的提議和全體認同,劃分公司高管人員股份與責任,以防患未然。陳國華被定為公司創始人,戴志成被大家公認對公司的發展貢獻最大,兩人股份各為30%;江秋月因是董事長主管全局,股份為10%;吳春霞和陳美華屬公司創業人員,股份各為10%;洪春梅和丁玉瓊因貢獻突出,各為5%;柳詩雅既是間接創業人,又是公司未來財務主管,股份為5%;江大田和江金寶(姨父),各享受建築公司股份10%;總公司股份餘下的5%暫為董事會管理,預留給未來合適人選。

 其二,今後,所有下屬公司股份不得超出30%分配給個人。各公司固定模式暫定為:年利潤60%上繳總公司財務,15%留用,25%由公司主管決定分配。留用資金每到100萬,將主動上繳50%到總公司財務,總公司財務每月不定期審查下屬公司財務狀況一次。並特別強調:森氏房產公司是總公司投入巨資建立,總公司股東和主要相關人員年終分紅,將根據業績和參考其它公司與部門,年利潤25%的金額酌情發放。

 其三,制定夏冬季兩套作息時間,夏季為每年四月至九月,其它為冬季作息時間。具體見作息表。星期天休息,節假日酌情安排休息日。董事長、董辦主任、總經理和經理,每天早上必須按時上班,每天在辦公室工作時間不得低於四小時。月違規一次嚴重警告,違規三次撤銷其職務,同時扣除5%股份移交董事會。特別重申: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制度不可踐踏,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其四,增設公司董事長室、董事會辦公室、文秘室、商業部、餐飲部,隨後做了人事安排:江秋月為公司董事長;吳春霞為公司董事會主任;陳國華為公司總經理;戴志成為公司副總經理;洪春梅為公司經理;丁玉瓊為總經理助理;陳美華為商業部經理兼公司副經理;餐飲部經理暫由吳春霞兼任;劉重天為糖酒公司經理;江大田為建築公司經理;江大勇為房產公司經理兼技術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