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yu續 作品

第1780章 閒聊(第2頁)

 這個世上,沒有誰的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它只分有資格和沒資格。無疑法律就是有資格侵犯剝奪你權利的存在,畢竟它也是賦予你權利的人。法律那些所謂的保護性的規定,說白了,並非是保障你的合法權利不被任何侵犯,而是保護你的權益,不被沒資格的人侵犯,那麼自然那些有資格的自然除外。

 而法律無疑是有資格的之中,“最有資格”的那個!

 因此,這個也是為何法律一定要追求公平、正義的原因。

 下面摘抄下法律的定義原話,這些可不是我說的哦!

 “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階級(泛指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佔支配地位的階級),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佈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並頒佈,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

 這些都是小學思想政治書上的原話,可不是我胡編亂造的。

 還記得我是怎麼說的嗎?工具不該被神化,不該被崇拜,法律也不過只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是一樣“工具”而已。那些崇拜法律的人無疑是愚蠢的,那些用法律條款來律己的,無疑終將成為遵紀守法的人渣。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天道》裡面的丁元英,他就是個只拿法律來律己的人渣。所以你會覺得他的話很有道理,猶如醍醐灌頂。或許你會後悔,自己為什麼那麼晚才懂得丁元英的那些道理。

 但是我會告訴你,你沒必要去後悔。你之所以會有醍醐灌頂的感覺。那是因為你是一個好人,才會如此。所以我覺得吧,你應該感到高興才對。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底線。而丁元英就是遊走在法律之上,道德之下的人。

 你是好人,自然不知道,道德中的最低的、卻不違法的那條線在哪裡。所以剛一接觸,自然會有醍醐灌頂、三觀刷新的感覺,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