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既得利益者(第3頁)

  “孫家現在把我當牲畜使喚,又起了心思要賣了大丫,估計對於二丫她們幾個小的也沒有什麼好心思。

  我若提出和離,孫家必是不肯的。

  就算我嫁妝不要,彩禮錢退還,孫家也肯定是不願意的。

  我倒是願意花錢買平安,可我這身子不爭氣,這幾年我在長安城裡掙的大頭都上交給了婆母了。”

  李母聽完丹娘說的,心裡思量起來,丹娘帶著忐忑的心略等了一會子,李母才開口:“活計好說,外三城那兒多的是,只要手腳麻利些,掙得不多,但填飽肚子是能的。

  只這和離的事兒,不好辦。

  這樣兒,你去隔了一條街的街尾那家茶館兒,找一位姓何的先生,把你的事兒與他說說,聽聽他是不是有什麼法子來。”

  李大嫂見丹娘面色疑慮,就直接說:“何先生是我們坊裡專門給人寫信的先生,熟知律法,有他出主意,你和離的事兒才有準兒。

  我們女娘幫扶會與何先生是早前說好了的,遇著事兒會去問問如何辦的好。

  你放心,不必你拿錢的。”

  丹娘仔細問了地址後,就揹著自己的籮筐往那條街去。

  等把丹娘送出門後,李大嫂實在覺得震驚,遂對著李母她們說:“雖說生兒郎是要傳宗接代,但是也沒聽說誰家要把女娘賣了的啊!

  這又不是天災逃荒,實在是吃不上飯了。

  那可是親生的娃兒,留著自己的血脈呢,怎麼能那麼狠心就賣了去!”

  李大嫂心裡真的難以理解,要知道沒出嫁前,在蔣家的時候,蔣家的兒郎和女娘那是一樣對待的,可沒有說對兒郎好,對女娘糟踐的。

  這等李大嫂嫁來李家,見到當時的李三娘那可是被李父李母放在手心裡寵愛的。

  就算李三娘帶著露珠兒和離歸家,那可也沒有瞧不起的意思。

  露珠兒更是因著是家裡唯一的小女娘,受盡從上到下所有人的疼愛。

  “唉,不過是利益相關,不把人當人就是了。

  丹娘能掙錢,能幹活,大丫那幾個小女娘給口飯吃養大了,就可以拿去賣錢,端是一筆好買賣。

  等何先生那邊出好了主意,咱們這邊能幫的就幫吧,好歹丹娘她從未想過放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