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環河 作品

第280章 王經緯成親(下)

崇禎元年十一月初某日中午,慧巖寺大雄寶殿內。

 “男大者當婚,女大則當嫁,此自古以來自然之常理也。男女結合,誕育子孫,繁衍後嗣,百年之後血食不絕享祀永延!”

 “是故聖人修《詩經》序以《關雎》為首,其謂之何?昭男女之婚姻也!”

 “《左傳》有云:‘女有家,男有室,勿相瀆也!’其意何?男女之間相結合組成家庭當相親相愛、相敬如賓,勿為之不義也!”

 “家庭於百姓則如禽獸之於巢穴,禽獸尚且知築巢而居況乎於人乎?!是故《左傳》又云:‘人各有耦。’,其謂之何?勸男女成婚也!”

 ...

 在大雄寶殿內趙勝站在佛像之下供桌之前滔滔不絕的講著一堆大夥們都聽不懂的大道理。這趙勝越講越有勁講的唾沫橫飛都快飛到王鐵的臉上。

 殿內佛像之前被刮的是傷痕累累,但今天王經緯結婚所以王鐵就把那天又給粉刷上去了,這樣看著金光閃閃倒是有著幾分的喜慶與祥和。

 佛像之下的供桌上放著兩個牌位,分別是王經緯的父母,由於他的父母已經過世所以就只能放牌位進行跪拜。供桌上除了牌位之外還放著幾頁紅紙,而趙勝則作為這場婚禮的主持人畢竟他的文化水平最高也只能他做。大殿兩側站滿了前來的觀禮的弟兄們,大夥們滿面笑容的看著跪在供桌前的兩個新人。

 王經緯和林清荷兩人都穿著紅色的喜服,林清荷一身紅衣即是所謂的“霞帔”,頭戴一頂扎滿各種顏色木珠子的發冠,這即是所謂的“鳳冠”。

 而王經緯也是一身紅衣,是一件紅色的圓領袍,胸前有一塊鵪鶉動物圖案的補服,頭戴一頂黑色的烏紗帽。這身行頭很明顯是明代的九品文官官服,除了官服的顏色不對之外。

 這身行頭即是明代平民結婚之時所穿著婚服,鐵營自然是沒有時間去為兩人置辦這身衣服,這身行頭都是鐵營在附近村民那裡借的,畢竟這東西古代平民大多數一輩子就只穿一次,所以每個村裡都有幾套存著家家戶戶輪流換著用。

 按道理說這身行頭在服飾等級制度森嚴的古代平民穿屬於是僭越,為什麼老百姓結婚能夠穿呢?!

 這還要從明代開國說起,不知道朱元璋和馬皇后出於什麼原因,居然能夠允許平頭百姓在結婚的時候穿這些僭越的服飾。所以大明朝的老百姓就能夠在結婚的時候過一把當官的癮!

 “新郎官”這個稱呼的出現就是在明代,其原因就是明代平民結婚的時候穿著九品文官的官服,自此就稱新郎為新郎官,這個稱謂就一直延續到後世。

 王經緯的這場婚禮由於鐵營正處於戰時狀態並沒有大操大辦,很多程序都進行了簡化,比如說應該是在晚上舉行的儀式直接就改到了中午。

 再還有什麼三書六禮啊、三媒六聘啊、問吉凶報時辰這些個雞零狗碎的事情全部都不搞了一律從簡,婚書當場一簽三拜之後送入洞房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