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卿順遂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 狗仗人勢的瘋兔子(第2頁)

 瘋兔子要是搞偷襲,司空世靜很有自知之明,她絕對會被瘋兔子一擊必殺。

 “時染,你真是愚蠢。”司空世靜就這樣盯著時染,沒有回答時染的話語,而是在心中冷笑,“既然你不與瘋兔子簽訂契約,之後,被瘋兔子殺死……可都是咎由自取。”

 “只是可惜……你讓我失去得到瘋兔子的機會……”

 “那就不要怪我不去提醒你了,若是你被瘋兔子偷襲了,可不要怪我……”

 這個時候,朱墨衝到時染的身邊,雙眼放光,“時染師姐,你好厲害啊!”

 聽著朱墨奉承的話語,司空世靜的眼中閃過一抹怨恨與嘲諷之色,這有什麼好厲害的?

 若是換作是我,我也一定可以把瘋兔子帶走。

 花言巧語誰不會說。

 關鍵是和瘋兔子簽訂主僕契約,若是不簽訂主僕契約,和埋下一顆可以瞬間讓人毒發身亡的毒藥有什麼區別。

 還在這裡沾沾自喜,真是……好笑。

 時染微微一笑,沒有多說什麼。

 朱墨看了眼司空世靜,又把視線投向此刻正齜牙咧嘴的兔子,向著時染靠近了幾分,壓低聲音,顯得有些沙啞,“時染師姐,你要小心後面的那隻瘋兔子,你背對著它的時候,它齜牙咧嘴,你看向它的時候,它臉上就露出人畜無害的神色。”

 “若是可以的話,我建議,還是和它簽訂一下主僕契約吧,不然,留在身邊不安全。”

 時染微微一笑,說道,“沒事的,我知道,自有分寸。”

 原來,你不提醒一個人,還會有其他人提醒。

 想要把壞事做絕,就不要讓太多人知道。

 不知道為什麼,時染說什麼,朱墨就信什麼,聽著時染的話語,朱墨覺得,時染肯定有能力面對這樣的事情,自由分寸。

 “真是沒有想到,這瘋兔子竟然願意和時染出去,也沒有想到,時染竟然會想到用這樣的方法讓瘋兔子出去。”

 “要說小聰明的話,時染倒是有那麼一點,只會投機取巧,至於大智慧,是一點沒有。”

 “時染若是不與瘋兔子簽訂契約,遲早都會被瘋兔子反撲,到時候,可能就不是被打一頓那麼簡單了。”

 “這可能就是所謂的聰明反被聰明誤吧……”

 周圍人議論紛紛,卻是沒有幾個人覺得時染能夠正面應對瘋兔子。

 在司空世靜的嫉妒與怨念下,時染帶著朱墨和瘋兔子,一起向著御靈院深處走去,他們要挑選仙鶴。

 由於之前走過一遍,且仙鶴這種靈禽幾乎沒什麼差別,所以,很快的時間,時染身邊就多了只仙鶴。

 出了御靈院,時染就前往可以領取修仙資源的地方。

 修仙資源根據內門弟子的修為等級劃分,煉氣境一到三重境,只能領取到黃白紙之物,都領取不到靈幣。

 通俗意義上來說,靈幣,就是指普通靈幣。

 無奈,時染只能以開荒境初期的修為,領取到了十塊靈幣。

 至於真實修為的開荒境中期修為,卻是沒有暴露出來。

 在時染的主觀印象中,十塊靈幣是真的少。

 畢竟,她可是擁有三萬多塊靈幣的人。

 周圍的人看到時染,都是習慣性的繞道,更準確的說,是看到氣勢洶洶,張牙舞爪的瘋兔子,都是習慣性的繞道。

 那些人都是議論紛紛,說什麼瘋兔子怎麼跑出來了……

 有些人不認識瘋兔子,也從周圍人的議論中,知道了瘋兔子。

 若是眾人不知道瘋兔子的威能,那麼……看到露出凶神惡煞表情的瘋兔子,眾人最多感到驚奇,然後感嘆一聲,這兔子還真兇。

 卻不會感到害怕。

 一隻兔子有什麼好害怕的。

 不過……他們知道這隻瘋兔子的威名。

 時染算是體驗到了一把狐假虎威的感覺。

 時染讓中途警告了好多次,讓瘋兔子收斂點。

 瘋兔子都是乖巧的收斂,等時染一轉身,它就有露出凶神惡煞的神色。

 幾次過後,時染便沒有再去勸說。

 你表現的兇戾一點就表現的兇戾一點吧,只要你不無緣無故的挑釁別人,那就沒事,若是故意挑釁,做出任何有攻擊性的動作,那麼不好意思……

 養的狗兇一點,不是你的錯,你讓兇狗無緣無故的做出威脅到別人的事情,那就是你的錯,哪怕兇狗沒有傷害他人的意思,可是,只要做出某些動作,那就是錯。

 一隻大型惡犬,猛地向他人衝去,哪怕這隻惡犬沒想過傷害他人,那麼,也是這隻惡犬的錯,做出這樣的惡作劇,和實質撲上去,其實,沒有多大的區別。

 惡犬不知道那樣做不對,你這個做主人的難道不知道。

 這個道理用在兔子身上也是適用。

 瘋兔子若是做出什麼惡犬才做的事情,時染雖然不是瘋兔子的主人,卻是也應盡主人的義務,誰讓她把瘋兔子帶出來的呢?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不管是善良,還是邪惡,做出選擇,就會有一定的代價要付出。

 要是大型犬隻是看上去兇,且表現的兇,卻不會無緣無故的對誰吼叫什麼,那麼,這就稱不上惡犬。

 用在瘋兔子身上,也同樣適用。

 領完東西,在趕往買賣符紙的地方時,時染看向臉蛋瞬間變得溫順的瘋兔子,聲音溫和,卻透露出一絲絲的冰冷,“你現在若是想要離去,我不會阻止你,可是,你要切記一點,勿亂殺。”

 “若是有一天讓我知道,你濫殺無辜的話。”

 “你會死的很慘,不管你那個時候什麼狀態。”

 說完之後,時染便不去管瘋兔子,而是率先向著買賣符紙的地方走去。

 朱墨緊跟其後。

 瘋兔子也跟在時染的身後,只是,一雙通紅的眼睛閃爍著詭異的光芒,向著時染走去的動作,也是逐漸減慢,似乎是在思索,並且嘗試驗證,這個時染是不是……說真的。

 就這樣,瘋兔子和時染之間的距離越拉越遠。

 等時染剛走到買賣符籙符紙的地方時,瘋兔子已經消失的無隱無蹤。

 朱墨小聲的提醒一句,“時染師姐,那瘋兔子不見了。”

 時染摸了摸一旁近乎純白的仙鶴,笑道,“你不挺好的嗎?”

 只要瘋兔子不招惹麻煩,離開了,也就離開了,

 事實上,時染這麼做有原因。

 因為,根據她的瞭解,瘋兔子雖然有打飼養之人,可從來沒有讓飼養之人受重傷,比如大道斷絕,或者其他什麼的。

 不說對錯,就說這件事,瘋兔子還是有分寸的,或者說是聰明的。

 若是非要論個對錯的話,那就要往前推。

 比如,把瘋兔子抓起來,是對是錯。

 之後再論,瘋兔子抓人有沒有錯。

 很多時候,這種對錯不能深思,或者說,這沒有什麼對錯之別,只是根據這個世界的法則,以及規矩做事。

 時染不能說這種規則是對是錯,並且不會去想著打破這種規則,因為,米粒大的實力,管不了天大的事情。

 最多有個思想,就已經很好了。

 米粒大的實力,擁有志向,就算這個志向比天大,也沒有關係。

 誰說米粒之光不能發展成皓月之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