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惑之年猛將兄 作品

第36章 結案

捕快文衝一直陪著沒有離開小鎮,到最後見裂耳頭上的傷口漸漸癒合,已經能夠跟虯髯大漢跳躍玩耍時,這才滿臉不好意思的湊上前來搭話。

 原來他有辦案公務在身,如今小鎮慘案已破,可惜的是兇手一死一逃。作為案發時唯一的當事人的江歡,需要跟他一起回去作證,才好結案。

 不好為難人的歡哥也想為小迪的案子劃上句號,於是點頭答應下來。

 這一日,正好有商船經過鳳嶺渡,二人一貓便告別小鎮眾人,上船南行。

 三日後,指著遠處慢慢顯出輪廓的一座巍峨城池,文衝對江歡道:“大宛國都到了。”

 江歡上船後便已摘下面具,文衝驚異卻未多言,顯然是個守口如瓶的人。

 接近城門,文衝拿出辦案文牒,守衛對二人客氣的放行。文衝領著江歡在寬闊的青石板大街上又走了有半個時辰,來到一座佔地極廣的大院外頭。

 院外立著一個高高的石碑,上書“大宛國巡捕司”幾個金邊大字。文衝熟稔的對門口兩個披甲守衛打過招呼,引著江歡向裡走去。

 兩人進到一個大廳,大廳內整齊擺放著數十張木桌,桌後一群文官模樣的人在忙忙碌碌的謄寫文案或是在整理卷宗,顯得忙而不亂,井井有條。

 文沖走過去對一人說道:“北邊鳳嶺鎮殺人案結案。”對方抬頭看了眼文衝,而後答道:“你到甲字房筆錄。”接著繼續低頭翻檢手中卷宗。

 文衝示意江歡跟上,兩人進到大廳後頭,拐了一個彎後,推門進來一個房間。

 屋內兩人顯然認識文衝,微微點頭示意後,一人問詢,一人持筆記錄。聽文衝講完整個案件的過程後,邀了文衝跟江歡在文案上邊簽字畫押。

 此間事了,文衝向當值的領班請了半天的假,專門帶江歡去巡捕司附近的客棧為其租了一間上房,臨了搶著付了房錢,對江歡解釋道這算是江歡協助辦案的補助,巡捕司會給報銷。

 一旁的江歡不禁心中對巡捕司的主官大讚。白天辦公時的井井有條,看得出效率極高。再加上有如此人性化的政策,難怪會讓人心生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