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庭外和解(第3頁)

 小芳情緒更加激動,她把手邊能扔的東西全部扔向了陳舒華,陳舒華忙說:“80萬,我給你加到80萬,你就是個村裡來的,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吧,80萬對你一家來說已經是鉅款了,我只求我兒子能保住”。

 “你滾,我不要拿你的錢,我只要那個混蛋受到該有的懲罰。”

 陳舒華這邊見搞不定小芳,只能帶著她的水果和湯離開了病房,邊走還邊罵罵咧咧,說小芳貪得無厭,是個賤胚子。

 她把小芳不同意的事情轉告給了聘請的律師,律師也覺得這次的案件十分的棘手,受害者願意出來指證他們,而且他們幾個人還把證據留在了小芳的身上,被醫生化驗出來之後,更是無法辯駁。

 律師看著陳舒華,說道:“要是對方不願意庭外和解,我覺得這案件基本上就只有被落實的份,根據他的情況和我國的刑法,這樣的行為需要判處十年以上,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

 “可是我兒子不就是喝多了之後睡了一個鄉下丫頭,不至於判十年吧。”陳舒華聽到律師說的話,腿都軟了。

 律師給她科普了一下我國刑法:“如果只有他一個人犯事,確實不到十年,大概兩三年,再加上你們願意拿點錢出來,就可以過去的。但是他這個是兩人以上多人的一個犯事,這個最低是會判出十年有期徒刑。”

 “不行呀,要是判十年以上我兒子出來還有什麼前途。”陳舒華快急哭了。

 “所以說如果當事人並不願意和解的話,這件事情就很難辦了,據我所知對方派出來的是一個專業的律師團隊,陸氏財團在我們整個華國誰不知道呢,他們的律師團隊就是沒有敗訴的,我勸你在警方提起公訴之前儘快獲得受害人的諒解”。

 律師也是實在沒辦法,幾個混小子幹了這樣的事,偏偏對方是個不怕事的,也不怕事情宣揚出去會怎麼樣,堅持要起訴這幾個人,這件案件要不是陳舒華出價高,他也不想接,這是鐵定輸的,人證物證俱在,只能祈求對方能撤訴。

 但這概率,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