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餌 作品

第119章 帶李穎回家(第2頁)

 虹姐道:“一般都是粉絲自發組織的,會有一個粉絲頭,簡稱粉頭。”

 “噗!”我笑道,“粉頭這個詞貌似可不是什麼好詞,以前是用來稱呼妓女的。”

 “是嗎,反正現在都這麼叫。”虹姐繼續道,“這個粉頭呢,一般由藝人自己信得過的人來擔任。”

 我想了想道:“還是應該由我們自己的人來管理比較好。粉絲和藝人之間,本身就是一體兩面,粉絲的行為,最終也會被算在藝人身上。所以如果藝人不能有效地管理好自己的粉絲,那麼很可能會被自己粉絲的不當行為牽連,得不償失。”

 “嗯!”紅姐點點頭,“這件事我記下了。不過咱們自己的藝人還好說,像米揚那種,可能就沒有辦法了。”

 “米揚?”我搖了搖頭道,“我總覺得,她和我們處不長。那是一個事業型的女人,絕對不會久居人下。”

 對此,虹姐也頗為贊同。

 其實米揚和李穎,嚴格意義上來說都是事業型的女人,但卻又有所不同。

 米揚童星出道,身上有許多光環。她也許會喜歡一個人,但卻絕對不會為了他而放棄自己的事業。因為她有野心,就像她自己說的,她要做資本本身,而不想被資本左右。

 那麼李穎呢,事業對她來說只是能夠讓她的生活變得更好。如果你問她,你想當老闆嗎,她會說,當老闆幹什麼,那麼累,還不如安安穩穩地做一個打工仔。當然,她也渴望獨立,渴望自由,而她掙脫束縛的辦法就是努力搞事業,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爭取更多的話語權,而非成為規則的制定者。

 有時候我也在想,假如沒有我的干擾,她會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呢?或許會踏踏實實地拍戲,演個三五年的小丫鬟,然後獲得一個演女主角的機會。再磨練個三五年,突然小火一把。此時她已經三十多歲了,要麼選擇在事業最輝煌的時候,找個有錢人嫁了,生個孩子,相夫教子;要麼繼續打拼,等熱度不在,泯然眾人矣。

 想想還是米揚有見地,不成為資本,最終只會被資本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