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結婚登記(第2頁)

 “知道。”

 有知道的,有不知道的,不過這都無所謂,畢竟這就是甲魚的臀部,規定。

 至於這個規定是怎麼來的呢?說起來就有些漫長和麻煩了。

 簡單來說,在近代之前,是沒有相關的法律的。這也很正常,那時候是男權封建社會,男性一個人養一個大家子。

 而近代的時候,逐漸開始女多男少。女性逐漸參加工作,參與國家發展與建設,她們在獲得收入的同時,也逐漸要求提高女性群體的社會地位。

 單單婚姻方面,她們就要求所有女人一視同仁。自己也能賺錢,憑什麼算小妾?

 於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出現了現代婚姻法的雛形。

 但是問題又來了,家裡的錢誰管?‘財政權’可是非常重要的。男人管還是女人管似乎都不合適。各管各的似乎也不合適,所以,家庭賬戶也應運而生。

 所有人,無論貧富貴賤,都要拿出財產的30%放到家庭賬戶上。簡單來說,越有錢的付出的越多。不過,這一點最終經過了所有人的初步接受。

 每個人30%也不算少,而且,家庭賬戶是家庭儲備金,也就是存的錢。只能用於家人同意的共同用途。

 工作人員繼續說道:

 “家庭賬戶的資金所有家庭成員都有查詢權、質疑權。戶主或家協會會長可以申請小額調動,所謂的小額調動就是家庭賬戶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或者出現重大變故時的應急資金調取。……其中種種法律法規,大家可以看這本婚姻法。至於大額、全額提取,則需要家協會開會投票決定,在雙三分之二同意之後,由戶主或家協會會長遞交申請完成。”

 戶主就是男主人,在這個家裡也就是黎璨。家協會會長,就是所有家庭成員組成的委員會共同推舉出來的女性代表。

 家協會的形成也是無奈之舉,畢竟近百年來,越來越多的男性都不工作了。一畢業就結婚,在家裡天天玩,沒有社會經驗的他們,根本很難支撐起一個家庭,根本搞定不了那麼多女人。不論是心理素質還是抗打擊能力,都不如在社會上歷練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