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龍 作品

第136章 組建網絡安全部

在京城的劉子銘,收到白潔用微信轉過來的2萬塊錢,再加上自己兜裡,還有13,000塊錢,志得意滿地離開青木大學的門口,趕往火車站。

 迫不及待的想要坐著高鐵,回到金海市,找他那一群朋友們,好好的賭一下,一解這兩個月,沒有賭的賭癮。

 人在動車上,心卻已經飛到了金海市的賭桌上,他不知道的是,在金海市全景物業的經理,已經佈下了天羅地網,就等著他回來,進入賭場。

 要是能將劉子銘,人贓並獲,判個5年10年的,那麼,三少就會給他們5萬,10萬的報酬,就只需要派一個人,盯著劉子銘,看到賭資夠大之後,打個報警電話就可以了,這個錢也太好賺了。

 為了能賺到更多的錢,他們還專門翻出我國,關於賭博的法律,看了又看,研究了又研究之後,才按照上面,5年以上,給劉子銘定了標準。

 按照我國,針對賭博量刑的標準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我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二、提供場所賭博也會被判刑。

 如果證據充分,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一般情節的判三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判三年到十年之間。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對於“開設”的含義,應當做廣義理解,除傳統的營業性地為賭博者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接受賭客投注,以供他人賭博外,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電話投注的方式進行賭博,而參與者,並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屬於開設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