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龍 作品

第36章 下定決心(第2頁)

 雖然判決書下來了,判決對方,承擔所有的醫治費用,並賠償30萬的誤工,精神,等等損失費。

 那又有什麼用呢?對方一分錢,都拿不出來,而且還要面臨著坐牢,更加沒辦法去賺錢,來賠償給他們家。

 醫院又整天在催促自己,將費用交上,要不然,就會對老媽停止用藥,甚至,要將老媽趕出醫院。

 自己實在是找不到辦法了,就去會所那邊上班,現在自己,已經在會所,上了將近一個月的班。

 也在醫院那邊,將這一個多月,賺到的錢,交了老媽的醫藥費,老媽也得到了悉心的照顧和用藥。

 但是,哪怕治好了,老媽這一輩子也只能殘疾了,整條腿,粉碎性骨折,再怎麼樣治,也沒辦法,恢復到以前的樣子。

 現在還不知道,要在醫院裡面,治到什麼時候,才能夠出院,在醫院裡面,每天所花費的錢,靠著自己在會所裡,所賺到的錢,簡直就是杯水車薪。

 還有,老媽出院之後,身患殘疾,只能靠自己來養,家裡的積蓄,又全部都已經花完了,自己和老媽兩個人,所住的房子,還是租的。

 一想到自己和老媽。以後的生活,心裡面。就感覺有點喘不過氣,自己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壓力,真的害怕自己,會承受不住,心態崩潰,那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