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夜溪顧時暮 作品

第一百七十一章好男不吃分家飯不是用在這(第2頁)

    這個問題,唐夜溪沒辦法回答。

    顧時暮走到他身邊,揉揉他的後腦,“我們不一定在這裡住一輩子,但以後我們一家人會永遠在一起,只要我們在一起,不管住在哪裡,哪裡就是我們的家。”

    “一定要搬家嗎?”唐小次歪頭看向他,“爸爸,我好喜歡這裡,我們以後永遠住在這裡,不搬家好不好?”

    這還是寶貝兒子向他提出的第一個要求,顧時暮哪裡捨得說不好。

    “好!”他點頭,拿著手機去了一邊。

    半小時後,有人送來一份房產合同,顧時暮遞給唐夜溪:“籤個字。”

    “什麼?”唐夜溪翻看了下,懵了,“把這棟房子送給小次?”

    “對,”顧時暮點頭,“房子是小次的,只要小次不想搬家,這裡永遠是我們的家。”

    唐夜溪:“……”

    她該說什麼?

    有錢任性?

    “這不好吧?”倒黴了那麼多年,她實在不適應忽然有個人像個冤大頭似的對他們孃兒三個好。

    “沒什麼不好,”顧時暮說:“這裡送給小次,回頭我再讓小初選一處他喜歡的,都是我的寶貝兒子,我總不能厚此薄彼。”

    唐夜溪:“……”

    她特別想恭喜顧太子爺,這一次,“厚此薄彼”這個成語總算是用對了!

    可是……這禮物太貴重了。

    她不想收。

    顧時暮看出她的想法,揚了揚眉毛:“兒子是你的,但也是我的,你沒有資格剝奪我疼愛兒子們的權利。”

    他將簽字筆往唐夜溪手裡一塞,“簽字。”

    被他催促著,唐夜溪暈暈乎乎的就在房產合同上籤了字。

    顧秋雨拿了印泥過來,讓她和唐小次分別在合同上按了手印。

    唐小次懵懵懂懂的,忽閃大眼睛,“賣身嗎?”

    顧時暮:“……什麼?”

    “電視上這樣演的呀,”唐小次比劃了一個按手印的動作,“按了手印就是把自己賣給別人啦!”

    顧時暮笑著搖頭,揉他的小腦袋,“爸爸讓你少看點亂七八糟的電視,你是不是沒聽?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