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結交!(第2頁)
老馬熟練的走到地裡,然後挑了一個個頭很大的西瓜,伸手敲了敲,聽著西瓜發出的‘咚咚’聲,然後笑著說,
“這絕對是個好瓜,夏區長、杜總要不要嚐嚐?”
夏夢很喜歡吃西瓜,當即道,“嘗!”
杜嬋娟也道,“咱們農場的西瓜最甜了,我就好這口!”
於是,老馬抱著西瓜領著兩人來到不遠處的休息間,此時大家都在外面工作,休息間裡倒是沒什麼人,老馬把西瓜和水果刀洗乾淨,刀尖剛插進西瓜皮裡,‘咔嚓’一聲輕響,西瓜已經裂開了,透過裂開的縫隙能隱約看到裡面紅色的瓤,甚至還有淡紅色汁水順著縫隙流到了桌子上。
老馬得意的看了兩人一眼,彷彿在說:看吧,我就知道,這是一個好瓜!
老馬把西瓜切成月牙型的塊狀,遞給夏夢和杜嬋娟。
咬一口,唔...好甜!
非常甜,但是那種清甜,一點兒不膩,口感較脆,肉質細嫩,無纖維,口感棒極了!
一個重十幾斤的大西瓜,被三人吃的精光!
吃完西瓜,老馬又帶著夏夢去逛了別的種植區,特別是甜瓜!
甜瓜口感是莎莎的甜,夏夢一個人就吃了三個。
等把種植區逛完,也差不到到了下午六點鐘。
此時天上的太陽西垂,但外面的溫度並不會降多少。
六點下班,種植區幹活的人,洗乾淨身上的泥汙後,紛紛往食堂去。
夏夢三人也去水池旁洗乾淨手,說笑著去了餐廳。
一進餐廳,夏夢就聞到了一股濃郁的肉香味,這是...紅燒肉的味道。
那老師傅還真的做了紅燒肉。
夏夢三人去排隊,輪到夏夢的時候,老師傅瞅到是夏夢,頓時高興的給夏夢舀了一大勺紅燒肉,
“領導,來...,嚐嚐我做的紅燒肉,老漢我做紅燒肉可是一絕!”
夏夢,“這紅燒肉油潤香軟,味道濃郁,一看就好吃。”
“哈哈...”老師傅被誇了,很高興,笑得格外開懷。
輪到杜嬋娟的時候,老師傅也給杜嬋娟舀了一大勺。
杜嬋娟向老師傅道謝後,也難得拿了三個大饅頭,跟在夏夢身後,找了張桌子坐。
今晚的菜,除了紅燒肉外,還有一道涼拌豬頭肉!
涼拌豬頭肉裡,除了豬頭肉外,還有黃瓜,裡面淋了香兒不辣的辣椒油,別提多香了。
夏夢知道,這是因為自己和杜嬋娟來了,所以老馬把晚上的菜安排成了兩葷。
紅燒肉確實很香!
紅燒肉香而不膩,放到嘴裡一抿就化了,濃郁的肉香卻佔據了整個口腔。
夏夢胃口本就大,紅燒肉和涼拌豬肉都很合她的胃口,晚上吃了六個饅頭!
她一般都只吃五個,吃八分飽的,今晚,算是破了記錄了。
就連杜嬋娟還吃了三個大饅頭呢,吃完後,仰躺在椅子上,撫摸著圓滾滾的肚子,一臉苦笑的對夏夢說,
“我好像吃撐了!”
“走!”夏夢抓住杜嬋娟的胳膊,把她拽了起來,“出去走走,消消食!”
老馬也站了起來,“我陪著兩位領導。”
“不用,不用,”夏夢趕忙道,“我知道你沒住在農場,天也快黑了,你快回家吧,回去太晚,家人擔心不說,也不太安全。”
杜嬋娟也勸老馬回家去。
老馬也就答應了。
雖然現在社會大方向是趨於穩定的,但也有的地方,某些人開始蠢蠢欲動搞事了。
夏夢和杜嬋娟結伴出了餐廳,員工吃飯完,陸陸續續從餐廳出來,往農場外走。
雖然農場可以提供食宿,但是吧很多農場的員工都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他們大多還是喜歡回家住,特別是結了婚的,家裡有親人在等著他們。
農場晚上留下來住的人大多都是公司聘請的教授,或者僱傭的打工大學生,約莫二十多人。
兩人沿著路邊走;
杜嬋娟,“剛承包的幾座小山頭,我打算養殖雞鴨鵝和種植水果,”她扭頭問夏夢,“你喜歡吃蘋果還是梨?”
夏夢,“我喜歡香蕉!”
杜嬋娟無語,“咱們這種不了香蕉。”
夏夢,“那就梨吧。”
杜嬋娟微微頷首,“那就多種點梨,但蘋果和桃子也是必不可少的,還有...對了,還有櫻桃!”
兩人一邊走,一邊交談,杜嬋娟滿懷希望的訴說著她以後的計劃......
不知不覺,她們就走到了種植區,種植區玻璃棚裡的燈已經關了,只餘道路兩邊的路燈,周圍寂靜一片,夏夢卻隱隱能夠嗅到花果的甜香氣,這種味道讓她覺得安心。
“好了!”夏夢一巴掌拍在杜嬋娟的肩膀上,“該回去了。”
杜嬋娟,“好,”說著還摸了下肚子,肚子裡的食物差不多都快消化完了。
夏夢注意到,天災後,雖然環境惡劣,但人類的身體素質似乎比天災之前要好,比如人的飯量普遍增加、年輕人在高溫環境下行走,也能勉強適應...
國家似乎也發現了這種情況,已經召集專家研究這一狀況。
兩人走回房間又用了半個多小時。
回到房間後,夏夢看了眼手機,已經晚上九點了,夏夢先去衛生間洗漱,出來後躺在床上,刷了會兒手機;
夏夢注意到熱搜第一變成了:半夜強盜!
一夥強盜半夜闖入農莊,把農莊的人全都綁起來,搶光了錢不說,還搶走了很多糧食,有五人遇害!
評論區裡充斥著大量希望國家趕緊把人抓住嚴懲的言論。
在這樣的天災時代,普通人的不安在加劇,生存環境的惡劣程度在加劇!
看到這樣的慘劇發生,普通人為了自身安危著想,也會督促官方儘快把強盜捉拿歸案。
不過這種悲劇,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夏夢早就看的麻木了。
夏夢現在大小也是個官兒,能接觸到很多普通人接觸不到的信息,國內的治安在變壞,但這已經算是好的了,至少大方向比較穩定。
很多國家已經陷入了混亂,普通人可不是生存環境變壞的問題,而是普通人都快沒有生存空間了。
甚至,他們搶光、殺光本國的老百姓後,開始跟鄰國打仗...,簡直就是一團糟!
很多國家,特別是一些小國家,根本無力應對天災,乾脆選擇躺平,躺平的後果就是,普通老百姓大面積的開始死亡。
幾乎都是得熱射病或者瘟疫死的。
希望這樣平靜安寧的時刻,能持續的久一點兒。
可夏夢不知道的是,危機已經來臨!
今天有人請陳君兒吃飯,陳君兒本不想去,但發小兼死黨楊春說,
“對方誠意很足,還準備了菸酒。”
陳君兒眼前一亮,“真的有菸酒?”
楊春肯定的一點頭,“有!”
“那好!”陳君兒摟住楊春的肩膀,“走吧。”
見陳君兒終於肯去,楊春很是高興,“走!”
在這個年代,菸酒差不多已經算是奢侈品了,一般人就算買得起,也不捨得買,太貴了!
飯都吃不上了,還抽啥煙,喝啥酒啊!
楊春領著陳軍去了自己新認的朋友洪安傑家裡。
洪安傑父母都沒了,洪澇時,為了救他,被洪水給沖走了。
洪安傑雖然活了下來,但他年紀小,身邊又沒啥親人,為了活下去,也就養成了小偷小摸的習慣。
後來,為了爭一口吃的,洪安傑殺人的事情都幹過。
只是,極端低溫天氣的那段時間,社會環境動盪,加上攝像頭都壞了,也沒人報警,洪安傑也就一直安然無恙。
洪安傑殺過一次人後,見自己好長時間都沒事,膽子漸漸地大了起來,為了搶吃的、搶錢,乾脆就當起了入室殺人犯!
只是在那個特殊時期,警察管不過來,加上一家人都死光了,也沒人報案,天氣那麼冷,屍體也不會腐爛,味道傳不出去,周圍鄰居也不知道自己的鄰居已經被人害了。
等極端低溫天氣結束,屍體早已腐爛,洪水也把線索給衝的不剩什麼,加上時間過去了那麼久,再想找兇手,那可不容易。
就這樣,犯下十幾起殺人案的洪安傑,就這麼安然的活到了現在,而且活的還非常不錯。
聽到敲門聲,洪安傑走到門邊,先透過貓眼看外面是誰?
看到是楊春和陳君兒,洪安傑立刻笑容滿面的打開門,
“哎呀,春哥,君哥,你們來了!”
其實洪安傑跟楊春同歲,比陳君兒小一歲,但他叫楊春‘哥’,叫的毫無壓力。
見面叫哥,這是給人面子。
陳君兒上下打量洪安傑,個子挺高,身體也壯,就笑道,
“你就是洪安傑吧?春兒跟我說,你想認識我?”
洪安傑笑道,“是,我是洪安傑,我確實很想認識一下君哥。”
洪安傑把兩人請到屋裡,只見客廳擺放的餐桌上,已經擺滿了飯菜,桌上還放著菸酒。
陳君兒眼睛一亮,絲毫不客氣的走過去,拿起一包煙打開,抽出一根叼在嘴裡,對於陳君兒這種不告而取的行為,洪安傑似乎一點兒也不生氣,甚至還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幫陳君兒把煙點燃。
陳君兒見此,這才正眼看洪安傑,
“哥們兒,說吧,找我什麼事?”
洪安傑邀請陳君兒和楊春入座,“沒啥,就是聽說了君哥的大名,想認識一下你。”
陳君兒看洪安傑順眼,就低頭看了眼桌子上的酒瓶,洪安傑立刻給陳君兒倒了杯酒,陳君兒端起酒杯,衝洪安傑揚了揚下巴,
“好,你這個朋友大方,爽快,我陳君兒交了!”
楊春見兩人聊得來,很是開心,自來熟的拿起酒瓶,給自己倒了一杯,
“來,為大家以後是兄弟,乾杯!”
三人舉起酒杯碰了一下,一杯酒下肚,陳君兒齜牙咧嘴的‘斯哈’一聲,拿起筷子開始吃菜。
為了這次交友,洪安傑可沒少下功夫,特意買了肉,請鄰居大嬸炒了幾個菜,菜炒完後,洪安傑還讓大嬸端走了一碗,算是報酬。
這年頭,能吃肉,已經算是改善生活了,大嬸很是高興。
“兄弟,現在做什麼呢?”陳君兒問洪安傑。
洪安傑嘆息一聲,“這年頭有啥好活啊,也就在農場打個雜,混日子唄。”
這話可說到陳君兒心坎上了,陳君兒自認一身才華,若非現在無處施展,他早就發達了。
“前幾年...”陳君兒一邊喝酒,一邊跟洪安傑吹噓自己以前,“那時候還是高中,老子上高中的第一天,就有不長眼的推了老子一把,老子這臭脾氣,能忍這個?”
“當即拎起旁邊的凳子,就砸了他的腦袋。那孫子捂著腦袋找他哥去了,他哥帶著兩個人來堵我,老子能怕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