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土地司

“土地司?”

 “對,百姓為什麼造反?表面上是吃不飽,實際上是田地出了問題。”

 明末土地兼併嚴重,先不提藩王的問題。

 有大量土地的士紳階級會通過各種手段隱瞞田產,少納糧或者不納糧。

 納稅的總額是固定的,他們少繳了,農民們就得多繳。

 於是農民們紛紛破產。

 官府此時在幹什麼?

 賑災?

 不,他們在徵稅。

 田賦加正役加雜稅本就不低,遼東戰事臨時加的三餉直接讓農民沒了活路。

 破產還不夠,沒錢交稅就抓進大牢用刑拷打。

 很快,州府的監獄關滿了拖欠稅款的老百姓。

 為了活命,老百姓只能揭竿而起。

 他雖然免了全國一年田賦,但只是臨時性的解決了問題,要想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成立新部門。

 “這土地司是做什麼的?”李邦華問。

 崇禎沒有回答,而是再次反問:“我大明朝,什麼人可以不納糧?”

 戶部尚書方岳貢想都沒想說道:“皇莊,宗室田產以及大明朝歷代帝王賜出去的田產。”

 崇禎點頭,好多人說明代士紳不納糧是錯誤的。士紳只能減免,並不能不納糧。優免人員每丁石只需要繳納物料銀,而不需要繳納徭費。

 萬曆十五年徽州田賦和徭役折銀費率

 舉個例子,地主張三,家裡的田地需要納稅米30石,家中有人丁30丁。那麼按照朝廷的派徵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30丁x0.0717+30石x0.3585=25.245兩。

 如果張三是朝堂三品大員,按照優免政策可以免糧20石,免丁30丁。

 那麼按照朝廷的派徵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優免20丁x0.0121+不免10丁x0.0717+優免20石x0.0605+不免10石x0.3585\u003d18.093兩。

 也是就是說,無論張三是不是官員,都不能減免田賦,減免的都是徭役費用。

 不過萬曆後期可以用徭役費用抵扣田賦,但減免的數額實在有限,這裡就不闡述了。

 “既然只有這些人不納糧,那每年的田賦怎麼越收越少?”

 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心知肚明的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