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木水中游1 作品

第四百一十一章 證據


  國有國法!

  他陳青雲又不是公安局長,沒有權力說抓誰放誰,就算他是公安局長也不可能濫用權力以權謀私。

  其實從一開始陳青雲就懷疑莊大山是遭人滅口,只是一直沒有證據。

  洪女士找上門的前一天,縣公安局於局長親自打電話告訴他:

  “撞死莊大山的車禍司機交代了,他承認有人出錢僱傭他製造車禍殺死莊大山,看來這個車禍案馬上要重新定性為謀殺案!”

  聽到於局長口中說出“謀殺案”三個字的時候陳青雲心頭猛的一震。

  他一直都知道開發區的水非常深!

  但卻沒想到周輝武那幫人已經喪心病狂到視人命如草芥,居然猖狂到連正俯官員都敢暗殺?

  這讓他心頭迅速湧起一些不好的回憶。

  若不是來開發區之前他在暗中早有防備,說不定此刻自己的命運跟莊大山一樣成了周輝武那幫人的刀下冤魂。

  眼下關於周輝武底下人貪贓枉法草菅人命的證據其實已經有了,但是即便手握證據陳青雲卻依然不敢掉以輕心。

  他想起縣公安局於局長對他講過一樁發生在開發區的案子:

  開發區有個做工程的小老闆姓王。

  王老闆常年在外工作,家裡只有年輕貌美的嬌妻和不到一週歲的小女兒住在開發區富人區。

  有一天,突然有人報警王老闆的老婆孩子被殺,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人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

  卻驚呆了!

  母女倆的死狀實在太慘!

  年輕的母親被人先奸後殺下身滿是血水,尚在襁褓的嬰兒應該是被犯罪嫌疑人用力重重摔在地上活活摔死,地板上流淌著嬰兒的腦漿。

  查!

  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查出殺人兇手!

  受害人的慘狀當即激發起在場所有警察內心最為強烈的正義感。

  大家一頭扎進案子裡很快查清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開發區某老闆家的小兒子——剛剛年滿十八歲的齊某!

  警察很快把齊某抓捕歸案。

  詢問他殺人動機的時候,齊某一臉無所謂說,“那女人長的不賴老子想上她!”

  警察又問,“你為什麼要殺死無辜的嬰兒?”

  齊某回答:“那孩子一直哭,順手就摔死了!”

  面對如此兇殘惡毒喪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審問的警察恨不得衝上去一人一刀把這傢伙千刀萬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