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木水中游1 作品

第二百二十五章不能不管(第2頁)

  吳曉樹做出這一系列的動作純屬自我防衛的本能,卻不料下手太重。

  手提電腦直接砸的科長腦門鮮血直冒,整個人搖搖晃晃踉蹌了幾步“咚”的一聲像根樹樁子摔倒在地。

  一場“狗咬狗”的好戲精彩紛呈高潮迭起,看的人目瞪口呆,直到科長滿臉是血摔倒在地局長才最先反應過來。

  他一拍桌子衝吳曉樹吼:“你怎麼能打人呢?”

  吳曉樹突遭變故自己也嚇的不輕。

  估摸是腦子有點懵,兩眼呆呆盯著躺在地上的科長口中喃喃:

  “明明就是你給我兩萬塊封口費你為什麼不承認?你敢不承認我弄死你!”第九文學網

  市紀委副書記親眼目睹這一幕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看來這件事不僅僅是嚴重的工作作風問題,很有可能涉嫌行賄受賄的腐敗行為,現在更涉及人身傷害!

  他轉臉看向局長:

  “看來這件事必須認真調查,看看你們市住建局到底誰在背後拿錢辦事,住建局其他領導有沒有涉嫌其中?”

  局長頓時傻了眼!

  他深知市紀委調查組的人一旦進駐很有可能發現蛛絲馬跡,萬一拔出蘿蔔帶出泥那可就糟了!

  局長近乎哀求:

  “您看這事能不能酌情處理。”

  “科長和吳曉樹兩人的確有錯,我們住建局馬上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將科長就地免職,吳曉樹立刻開除公職。”

  說到這,局長想到了什麼又補充道:

  “至於水上樂園項目我們住建局立刻批准立項,以後缺什麼資料可以後續補上,總之今天馬上就給項目立項發證!”

  瞧瞧!

  之前還說項目通過審批立項必須要經過消防局、安監局等,最後才輪到住建局通過審批立項發證。

  現在局長卻說,“缺什麼資料可以補上,今天馬上就給項目立項發證!”

  權力之幸?

  權力之哀?

  這樣的特殊時刻當真是將“人治”還是“法治”兩種觀念辯論的真實結果體現的淋漓盡致!

  市紀委副書記見局長姿態放的極低也不好不給面子,便提出:

  “關於吳曉樹受賄兩萬塊的事市紀委調查組將會調查到底,看看此事背後到底還有哪些人牽涉其中。”

  “水上樂園項目審批正式立項的事你們住建局必須認真審批,符合立項條件絕不準故意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