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木水中游1 作品

第一百零四章 馮大頭被抓(第2頁)

  今天是這傢伙被關押的第四天。

  可能是因為昨天一整天鬧絕食滴水未進的緣故,他整個人看起來無精打采,像個瘟雞似的蔫頭耷腦坐在審訊椅上。

  張京東對著耳麥下令:

  “問馮大頭,酒店裡那些賣淫女做了多長時間了?洪水縣公安局掃黃大隊有沒有去酒店檢查過?”

  審訊室裡的下屬聽到指示,立刻發問。

  馮大頭聞言,臉上帶著輕蔑笑容看向審訊員,高高在上口氣教訓:

  “我說你們警察腦子是不是有病啊?我都說了那些賣淫女跟我們酒店沒關係,你們怎麼還揪住這茬不放?”

  張京東對著耳麥說,“問他第二個問題。”

  審訊員問:“飛騰酒店開業至今六年,洪水縣公安局掃黃大隊有沒有對你們酒店進行過檢查?”

  “不知道!你們警察不是喜歡調查嗎?自己去查唄!”

  馮大頭一臉不耐煩!

  這幾年他仗著開酒店賺了錢,背後又有“姐夫”劉縣長撐腰,無論在官場商場全都是橫著走。

  洪水縣那幫當官的為了往上爬,挖空心思討好他,希望通過他來巴結上劉縣長,每到逢年過節收禮收到手軟。

  雖說馮大頭在洪水縣就是個生意人,但他在民間卻有個別緻的綽號,“地下組織部副部長。”

  至於“洪水縣地下組織部部長”是誰?眾人心知肚明,當然是馮大頭的親姐姐——馮詩畫!

  至今洪水縣正俯大院私下還流傳一句話——乾的好不如送得好,送得好不如馮詩畫一句話!

  對於這位縣長“小舅子”,張京東已經派人查清此人底細。

  這幾年,馮大頭在洪水縣作惡頗多。

  打架鬥毆、容留女性賣贏的罪行都是毛毛雨,最讓他吃驚的是這傢伙竟然還涉嫌一樁年前的碼頭強幹案?

  當他翻開當年那份碼頭強幹案的原始卷宗時驚訝發現,無論是物證人證都足以證明這傢伙曾經犯下惡行。

  但!

  這個案子在處理過程中卻被人為的大事化小,最終以馮大頭對受害方家庭賠償一百萬匆匆結案。

  據洪水縣公安局檔案室負責人透露,“當初上面有領導要求銷燬此案卷宗,是他出於警察的職業底線悄悄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