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哥廢柴 作品

第574章 司法機構(第2頁)

 臺灣都尉鄭良,及副都尉沈彌,回到平壤城後不久,便開始組建臺灣的艦隊,錦帆校尉甘寧也開始組建水兵旗。

 趙雲則在年關前,招來了校尉夏侯蘭,做為趙雲的同鄉發小,夏侯蘭深受趙雲的信任,一直掌管武州與鎮東軍的司法。

 在鎮東方面做為軍正,夏侯蘭並沒有什麼問題,可是在州衙以校尉身份掌管司法,卻不符合漢朝官制。

 漢朝官制州一級衙門,其實一直是虛級,不屬於常置的行政部門,到了漢靈帝晚期才真正的成為一級行政機構。

 州衙以刺史或州牧為行政長官,長史為幕僚性質的秘書長,後世總以為長史是州衙副官,其實長史僅相當於州衙秘書長加辦公室主任而已。

 州衙的二把手三把手,其實是駕別與治中,只是以二者也適情況而設,並非所有的州衙都設有二職,所以多數人會產生誤解。

 駕別一職也是佐官,有的時候與長史並稱,被稱為駕別長史,特殊時期可總理州內事務,不加長史時則管理各曹事務,故而為州衙的二把手。

 治中一職則相對比較見,它的出現是為了分駕別的權力,一般治中掌管州衙各曹文書,與長史不同,治中相當於檔案室主任,掌握全州的存檔文書,偶爾也成為州衙的財政總長。

 在武州以審配為別駕,總管各曹事務,協調各郡縣與州衙的聯繫,可代表武州牧趙雲所有的民生事務,這一點上也是大漢其他州的別駕不能相比的,實際上已是武州政務的總理。

 在武州治中也有不同,治中鄭泰做為審配的副手,同時統鑄各從事的上書,相當於政協主席與人大主任。

 趙雲特設的各州衙從事,如典學從事蔡邕,武學從事童淵,工學從事魯傑,醫學從事華佗曹,道學從事左慈等職,都屬於州衙的參謀職位,乃是各個行業的代表,各從事對武州事務的議見,便由治中鄭泰統籌潤色後,再送到趙雲手上,當然還有每一個月的從事會議由鄭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