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柯守 作品

第一百五十一章 南屯壩(第2頁)


身著三品官服的欽差羅裴,正一臉歉意對著黃良平說:“黃老兄,本官也不是故意為難你,規矩如此……黃老兄可不要記恨喲。”

既黃良平答應閉門待勘,並且喊來了府衙的各個官員作了短暫的交接,大勢已定,羅裴就恢復了和藹的態度,笑容可掬。

黃良平停下腳步,目視著羅裴,他並不領這個情,按照官場規矩,越是高官,越是明天殺你的頭,今天仍噓寒問暖(當然此舉只對體制內人),只是微微冷笑,大義凜然:“這是欽差大人愛我。”

“事情越查的分明,對下官越是有利,真金不怕火煉麼,有欽差大人此舉,那些說下官壞話的謠言,也就不捅自破了。”

“黃老兄這話說的鏗鏹有力,我實是佩服!”羅裴打著哈哈。

二人對視,都在心中冷笑。

往下走,因外面仍下著雨,各自隨從打起了傘,黃良平現在雖現在被停職待勘,但並不是在押犯人,雖被要求暫時不能離府,只能住在府衙後院,隨從卻不會被隔離,起碼現在不會。

趁著欽差羅裴往下走,眾人目光被傘遮擋了,黃良平低首,對撐傘的一人冷冷說著:“你這就派人去,把南屯壩給我扒了。”

南屯壩,是位於溪山縣南,就在距離雙華府府城一百多公里的地方。

這地方地處雙華府與別府的交接處,只有短短的一段,但在這等水患下扒了,後果可就不至影響一縣了。

這人聽了,頓時面露驚慌之色,這等事怎能去做?

扒了這南屯壩,可要出了大事啊!

“這、大人……”

“讓你去做,你就去做!”黃良平低著嗓音,面帶獰笑:“這壩不過是縣壩,扒了損失也不大,但羅裴是治河的欽差,卻干預民事刑事,要是沒有出事,還含糊的過去。”

“要是河道出了事,省城幾位大人就能立刻彈劾,讓這人吃不了兜著走,你速去辦,不得有誤!”

縣壩出了事,就算追根溯源,主要也是追究當地縣令責任,他是知府,又被欽差停了職,被治罪也不會多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