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虛偽的面孔


                 國內法律,向弱勢方傾斜。

  對於生育困難的那方來說,就是婚姻中的弱勢一方。

  如果夫妻雙方,一方有生育困難,孩子就會判給對方,因為對方再次生育可能性不大。

  哪怕是做試管生出來的孩子,女方吃了無數的罪,如果是男方身體有問題,最終離婚時,女方也帶不走這個孩子。

  律師繼續對潘若雯說道:“而一旦鬧上庭撕破臉,對方可能就會要求你共同負擔那三百萬的債務。雖然,你說不知情,但借據有你的簽名。這對你很不利。”

  申勇怎麼可能會弱精?

  她明知道那張診斷書是假的,可是她拿他沒有辦法。

  潘若雯想著她乾脆就不離,破罐子破摔,看誰硬得過誰。

  “現在不是你離不離,而是我要跟你離。你也不去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現在什麼德行?我們公司酒會,我都不好意思帶你出去。這麼多年,你沒有一點進步,早就已經配不上我了。”申勇對她的嫌棄,溢於言表。

  她現在才明白,之所以他之前不同意離婚,只不過是為了穩住她,好爭取時間轉移財產而已。

  更過分的是,女兒還沒出月子,他媽就把她抱著回了鄉下。

  “你不離,現在這債務還只是三百萬,接下來可能三千萬,三億都不一定。起訴幾次後,一樣要判離,最多,等你過了哺乳期後我再起訴。”

  當初她拿出自己的全部,支持他創業。他說他很感動,讓她做公司的法人……

  原來在那麼早之前,他就已經把坑給挖好了,只有她還傻呼呼地在那裡感動。

  潘若雯永遠記得,她簽字離婚的那晚,流下的眼淚。

  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婦,最終,身無分文地被趕了出來,連孩子都被搶走了。

  被丈夫拋棄,孃家回不去,那一刻,她無比痛恨自己當年瞎了眼。

  以為自己嫁給了愛情,結果是嫁給了一個齷齪、卑鄙、無恥的男人。

  離婚八年多,她拼了命的賺錢,想著等她有了錢,有了能力,她就能跟申勇鬥一鬥,把女兒接到身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