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明月 作品

第313章 好壞消息(第2頁)

  王劉氏,可是你在離開之前,口出不遜,致使你夫不堪受辱,選擇縱火身亡!”

  圍觀眾人中傳來驚呼的聲音,有鄰居作證說,王劉氏平日裡就虐待丈夫,一日只給一個餅子或者一碗稀粥度日。

  王大睡在草墊子上,屎尿全是兩個不到十歲的女兒負責,還動輒對王大打罵。

  很快,案件就似乎明朗起來。

  王劉氏不斷喊冤,縣令吩咐動刑,幾板子打下去,聲聲入肉,王劉氏連哭帶罵,只承認臨走之前與王大哭訴被村人欺負。

  姜縣令最後斷案:“王劉氏雖然不曾縱火,然而虐待丈夫女兒,以致丈夫不堪忍受,縱火燒村殺子。

  判王劉氏杖責三十,沒入奴籍,所賣銀兩償還村人損失。”

  這判決林立說不好是否公正,然而王嬸子虐待丈夫女兒卻是事實,全村的房屋財產毀於大火,也與她有間接關係。

  村裡人眼看著王劉氏捱打慘呼,竟然無一人求情。

  林立心裡卻也沒有惻隱之心。

  只可惜了無辜的五歲小兒了。

  姜縣令斷了案子,人也打了,便宣佈退堂,村長忙上前請縣令入內休息喝茶。

  林立少不得吩咐人沏茶,也陪在旁邊,姜縣令坐下瞧著林立笑道:

  “林秀才當日一首《青松》,傳遍永安城,就是我這小縣城裡,也聽聞林秀才被歐陽少傅慧眼識人,收為弟子。”

  林立只能笑道:“當日有感而發,得拜恩師,今日觀縣令斷案清晰迅速,更親自查驗屍首,才是佩服。”

  姜縣令有意與林立拉好關係,自然是衝著林立的師父,林立心裡也明白,也奉迎了幾句。

  村長也在一旁湊趣,又說到本來明日要去縣裡領新的犁耙。

  姜縣令嘆著氣道:“大家都著急領犁耙,縣裡哪裡有那麼多,這麼著,你們統計下,今個就派人跟我回去,先領了來。”

  村長大喜,連忙感謝。

  林立也道:“姜縣令一路勞苦,我這裡現在亂得緊,不過還有些自家生產的白糖,給外邊的兄弟們一人帶上一斤,喝個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