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青 作品

第2220章 妄議朝政,意圖挑撥皇室宗親(第3頁)

  這個罪名一出,全天下對大秦律法有所瞭解的人都震驚了。

  因為他們親眼活生生地見證了都察院的御史捏造了一個罪名。

  妄議朝政,的確是律法中寫得明明白白的一個罪名,在大秦帝國,士農工商四個社會層級,除了士之外,所有人討論朝廷政策方針,議論皇帝決策,就可以扣這個帽子,最少入獄五年,最高抄家問斬。

  但這名官員顯然不適用這個罪名,於是後面就加上了一個聞所未聞的意圖挑撥皇室宗親。

  這個律法中都沒有,而且匪夷所思的罪該怎麼判?

  刑部火速給出了答案。

  革職查辦,全家流放三千里。

  這是重罰。

  就眼下這條件,流放三千里等同於殺人。

  而對都察院和刑部明目張膽的刑名不當,有駁正之權的大理寺非但沒有阻攔,反而豎起大拇指誇獎都察院和刑部行事果斷,判案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