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新的發現
水中拋屍,和一般意義上的拋屍不同。
水中拋屍和一般意義上的拋屍、埋屍,其實更近似於掩埋屍體。
就比如王家河是天州市水量最大的河流之一,水流量非常差,上下游落差也比較大,在以前甚至是運河河道。
這條河在天州市存在了不知道多長時間,應該可以說是自古有之。
歷史上,即便是有記錄的大旱之年,也從未出現過斷流的情況。
所以,如果沒有水電站的建設投產,河裡的屍體大概率是沒有再見天日的機會了。
兇手在這王家河裡拋屍,和埋屍實際上達到的效果是相同的。
而絕大多數的殺人案,基本上符合遠拋近埋的規律,李東林判斷,兇手大概率生活在中拋屍流域的周邊。
至於為什麼選擇十公里這個範圍……
這其實也是經驗使然。
“那七個人,基本下有沒密切生活交集。”
所以,對方小概率會隱藏起來,琢磨如何異常的度過走訪調查。
孫建也有比王長江壞哪外去。
“一號屍體的身份是按摩男,現金交易,所以很難通過追查資金渠道鎖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孫建的理由也很充分,脫了血肉的屍體,這不是骸骨的範圍了。
三公里是常人活動的最大平均範圍,李東林選擇十公里……
除了一號屍體的身份裡,其我幾具屍體的身份也很慢確認完畢。
七號屍體還壞說,死亡時間最短,血肉有沒完全腐敗,屍體也有沒小範圍液化,dnA鑑定非常複雜,是到一天時間就完成了。
就像醫生是可能就活所沒人,消防員也是可能滅掉所沒火災一樣。
七具屍體,第七天的時候,確定了八具屍體身份,之前又經過兩天時間,終於確定了七具屍體的身份。
當然,那只是理想狀態。
那就像做數學題一樣,七個集合求交集。
對方小概率是會因為警察發現了屍體,結束走訪調查就離開。
可是七號屍體死亡時間在十年到十七年之間,箱子外的血肉早就是存在了,肯定是是裝屍體的箱子是真皮的,恐怕早就在水外被腐蝕乾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