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領導說話藝術(第2頁)
李恨水對於甘恒生的表現很失望,撥通了桑兆慶的電話,說了羅林以戀愛之名侵害多名女性的事。
“桑縣長,我很想知道,陳佳佳之死,警方為什麼不立案?雖然陳佳佳不是羅林所殺,卻遭羅林暴力侵犯過。難道強暴女性還夠不上立案標準嗎?”
“李書記,羅林是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羅春陽的兒子,知道嗎?”
李恨水非常惱火:“古人尚且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官員兒子犯法還能免罪不成?”
“李書記,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此案的複雜之處。羅春陽背景深厚,很多時候,將我都不放在眼裡,他家市裡、省裡都有人。”
“桑縣長,羅春陽有什麼背景?”
“羅春陽弟弟,是雲川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羅春生,羅春陽還有幾個親戚,在省裡工作,都是廳級幹部。”
“桑縣長,要按照陳佳佳案件本來的是非曲直決定是否立案,而不是考慮到羅家的背景!”
“李書記,我也不瞞你說,一開始,我們打算立案,但羅春陽親自給我打電話,說警方胡來,大意是陳佳佳自殺而死,就算羅林有錯,也是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而不應該是刑事立案。
羅春生也給我打電話,他倒沒說什麼,只是讓我依法辦事。李書記,你也是官場中人,自然知道羅春生口中的依法辦事是什麼意思。”
官員打招呼,除非關係親密的,一般來說,說話都很有藝術。
就像羅春生,讓桑兆慶依法辦事,如果傻乎乎地真的刑事立案,那無疑會違背領導意圖。
羅春生其實是暗示,陳佳佳之死,與羅林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刑事立案並無依據。
如果刑事立案,那就不是依法辦事。羅春生作為羅林叔叔,打電話給桑兆慶,本意自然是為羅林求情。只要情商不是太低,都會明白這一點。
如果此案在上級高度重視下刑事立案,羅林最終判刑,也無法認定羅春生干預司法。因為羅春生說要依法辦事,沒說不要刑事立案。
這就是領導的說話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