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那就通通都減個零吧(第2頁)
“管他是誰呢,等開標後應該就知道了吧。”
魏陽還是一邊繼續填寫標單,一邊很隨意地回道。
誰?
幕後黑手他當然是清楚了的,只不過他的報復手段卻是有些過於殘酷,一旦傳出去,被曹勇知道是被他故意坑慘了的話,就會變成不解之仇,因此,他覺得還是繼續裝糊塗為妙。
看著他那滿不在乎的樣子,郭岱君愣了一下後,算是大致明白了他的用意,於是又問道:“所以……你上午填的這些單,是故意用來坑人的?”
“對啊,既然被我發現,總不能一點代價都不付出吧。”
魏陽則又理所當然地回道。
說起來,其實這也是他唯一能採取的報復手段。
為啥這麼說?
因為在發現自己被盯梢之後,他就去查過相關法律文件。
按照相關規定,在商業行為裡,派人盯梢同行、競爭對手等,屬於典型的商業間諜罪也就是經濟間諜罪,一旦被發現,確實是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
主要需要承擔的嚴重後果,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以及賠償對方相關損失。
但要想確定這一罪行,有一個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證據確鑿。
別看魏陽現在手頭已經有了盯梢者盯梢他的相關圖片和視頻文件,以及盯梢者出入曹勇所擁有的魏家莊珠寶公司的相關證據,但要想坐實曹勇的這一罪行,卻還是有點難的,搞不好就會被曹勇說,盯梢者是他公司的臨時工,盯梢他是個人行為,與曹勇公司無關。
這當然不是魏陽所希望的。
再說,公盤投標這種事,損失又怎麼算?
辛辛苦苦告他一番,卻換來三五十萬的賠償,對魏陽來說有意義嗎?
因此,他想來想去,還是覺得不如自己來挖坑,把曹勇給坑進去,坑他個幾千萬上億,看看能不能讓他記住這一教訓。
一旦曹勇上鉤,這樣的教訓也絕對是夠狠,哪怕是曹勇那樣的老牌玉商,一次性損失將近一個億,估計也會元氣大傷。
可對此,魏陽卻沒有絲毫愧意。
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旦做錯了,就得承擔相應的後果,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