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青瞳 作品

第118章 摸底


   通過前期的諮詢,晨曦感到:夫妻之間這種事情處理,還真是蠻棘手!

  延君和老公,兩個人到底是不是能過下去?自己還不瞭解表姐的想法。

  多方諮詢後,晨曦又給自己相熟的一個民事法庭的女法官,當年彩虹高中的同學,打了個電話。、

  晨曦想問,如果表姐延君這種情況,報案和受理對於兩個人離婚會有什麼影響。

  女法官說,“晨曦,老同學,還沒判,你讓我怎麼直接給你斷,我只能給你一些建議,常規的可能是怎麼樣,但是婚姻財產案,每一個都不一樣,不全都是相同的結果的。”

  從女法官處得到的結論大概是:如果報案,有個受案記錄,到時候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兩個人感情破裂的佐證,對於離婚判離方面是有利的。

  但是要說僅憑家暴的情節,就能在財產分割上佔據多大的優勢也不一定,還要了解一下兩個人共有財產的情況。

  如果都在一方名下,或者已經提前轉移走了,那也只能判離而已,所以女法掛建議晨曦;一是瞭解兩人的財產狀況,二是去派出所先做個筆錄。

  有備無患,晨曦陪著延君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做筆錄的民警正好和晨曦是一個初中畢業的校友。

  攀談中,民警瞭解到,自己和晨曦是校友的關係,對延君表達了同情。

  民警說:“大姐,我是最看不上這種打女人的男人,這種,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建議你去法院抓緊申請離婚。”

  延君不語,當晨曦問延君,下一步如何考慮,是要求派出所進行調解,還是進一步走司法程序的時候,延君猶豫不決。

  延君和警察說,“如果他今後改,我還是可以原諒他。”

  警察和晨曦對望一眼,心裡都知道,這種男人,怎麼可能改?但也都不願意刺激延君,畢竟這是個人的選擇。

  民警做一份簡單的筆錄,做了三個多小時,最後警察說,“大姐,我幫你寫保留司法訴訟的權利吧,你們回家再商量下,看看最後決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