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昊陽 作品

第1466章 兩個億,不能再多了


  接下來,劉昊陽和曹明偉兩個人又聊了很久。

  劉昊陽也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曹明偉進行了交流,而曹明偉也把自己這些年來的經驗和想法,也全盤托出。

  可以說,這是一次成功的經驗交流大會。

  聊到最後,劉昊陽拿出一支香菸,再次點燃,看向曹明偉說道:“曹律師,今天咱們講的這些話,我希望你都能夠記住,而且我也希望你之前給我說的這些事情,你都能夠真誠的去履行。

  可能會有困難,我知道也可能遇到挫折,但是我也相信你曹律師肯定能夠把這件事情做好。

  好啦,廢話咱們都不說了,說一說接下來關於昊陽律師事務所和咱們阿里集團打官司的事情。”

  曹明偉聽後笑著說道:“董事長,這個確實需要好好謀劃一下。

  阿里集團,現在咱們昊陽集團可以說是最大的股東之一,嚴格意義上來說,阿里集團就是咱們昊陽集團的財產。

  不過這一次,阿里集團卻做的確實有些過分,但是董事長,說實話,阿里集團雖然做的過分,但是他們並沒有犯法。

  一些資料我是查過了,所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哪個公司這樣做過,而且咱們法規也並沒有這一條的硬性規定,所以這個官司咱們打起來還真是有些麻煩。

  但是,它雖然國家沒有規定,不過它和咱們老百姓和普通大眾的樸素認知是相背的,畢竟在我們看來,只要這個東西有咱們的股份,那麼咱們就有知情權。

  至於阿里集團正是打了這樣一個時間差和認知差,才獲得了這次事情的轉折,不過董事長,既然咱們想在這件事情上做文章,那麼我們就必須要把這件事情搞大。

  之前的我也跟您說過,咱們昊陽集團和阿里集團打官司並不佔據優勢,因為並沒有哪一條法律法規支持我們,反而有很多條法律法規支持阿里集團。

  如果我們把這件事情鬧大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尋求國家的幫助,讓國家改變現在的法律法規,因為現在的法律法規並不適合我們真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