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6章 如果生命能被比較(34)(第2頁)

    “當人不再是人,成為商品被明碼標價,並被某些人掌握了生死和價格之間的鑰匙後,一切都不再簡單。”

    “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買賣器官行為,包括買賣人體器官、買賣血液,以及有償代孕等行為!!”

    也有人說,人死了就是死了,他留下的器官能讓另一個生命活下去,又有什麼不可以呢?只要把器官移植合法不就行了嗎?大家都多一點奉獻精神,要死的時候,把自己的器官無償捐獻出去,造福社會不好嗎?

    “你以為器官合法化就真的會合法化嗎?捐獻就沒有內幕嗎?你以為你的眼角膜會捐給貧困山區那個努力學習希望重見光明的小姑娘嗎?不要天真了,你捐錢都捐不到窮人手裡,精準扶貧幾百塊也不一定都落到貧困戶的頭上,更何況是器官這種救命的東西。”

    “我國是不允許買賣象牙製品的,原因是為了保護野象,或許有人會問:野象已經死了,象牙不取走不會很浪費嗎?但是你仔細想一想就會明白,如果野象死後取走象牙合法化,那麼一旦有人相中某隻大象那對象牙,那頭大象可能很快就會去世,死不死就不是它說了算的,同理,人也是如此,當你的器官被看重,你還沒死,就會有人給你安排一個死亡,之前的吳君鋒不就幹過這種事嗎?我記得那個年輕人才剛大學畢業吧?就被安排了一場車禍摘掉了器官,他媽媽還每天到醫院門口舉牌子維權呢。可就算他媽媽為他報仇了,把壞人繩之以法了又怎麼樣呢?他已經死了啊,生命終結在最燦爛的年華里,留下他媽媽一個人在人世間痛苦絕望。”

    不可否認,器官捐獻是好事,但其實最大的受益者,仍然是資本家。

    也不可否認,每一個自願是捐獻器官的人都是善良的人,但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善意被兜售,也沒有人希望自己被捐獻。

    你不能保證在你捐獻到最後器官完成移植的過程中,操作這件事的人能做到心無旁騖,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需要器官的人,因為金錢對人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